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
的新建项目
467,580,000.00 467,580,000.00 11,812,600.00合 计467,580,000.00467,580,000.00 11,812,600.00
(二)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万元)
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
收益类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40,000.006个月
3.95%
保本浮动收益
(三)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
的新建项目
467,580,000.00 467,580,000.00 310,000.00合 计467,580,000.00467,580,000.00 310,000.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53,146,255.85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8%。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