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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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

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二)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万元)

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

收益类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单位结构

性存款

40,000.006个月 3.95%

保本浮动收益

(三)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

的新建项目

467,580,000.00467,580,000.0011,812,600.00合 计 467,580,000.00467,580,000.0011,812,6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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