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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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备案文号
1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46,758.0046,758.00苏园行审备[2018]432号
合 计46,758.0046,758.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467,580,000.00467,580,000.0011,812,600.00
合 计467,580,000.00467,580,000.0011,812,6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任国栋、陈李彬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相关置换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国栋陈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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