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_公司公告_瀚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瀚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11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监事汪光跃、李向东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监事汪光跃、李向东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