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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天职业字[2025]296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4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释义一致。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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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77,787.67万元,主要用于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主要包括试制投资、人员费用等;(2)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59,773.00万元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场地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42,269.00万元,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办公场地;(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67,388.4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大额存单20,513.59万元,债权投资41,354.29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各项目试制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人员费用等支出用于研发及生产的具体构成、用途及规划资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本次董事会前已投入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2)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单位售价的合理性,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本次募集资金规划是否谨慎、合理;(3)结合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及资金缺口测算等说明公司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公司在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进行融资的必要性;(4)结合公司相关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主要指标的测算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各项目试制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人员费用等支出用于研发及生产的具体构成、用途及规划资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本次董事会前已投入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
(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各项目试制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人员费用等支出用于研发及生产的具体构成、用途及规划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7,787.67万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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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9,852.47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39,85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投资 | 1,392.92 | 1,392.92 |
2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7,288.81 | 7,288.81 |
3 | 试制投资 | 9,600.00 | 9,600.00 |
4 | 预备费 | 914.09 | 914.09 |
5 | 人员费用 | 19,153.05 | 19,153.05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503.60 | 1,503.60 |
合计 | 39,852.47 | 39,852.47 |
(1)场地投资
公司本项目募投资金中的场地投资系对研发办公、实验及其配套场地的租赁和装修费用。
场地面积系以人均办公及研发面积21.66平方米为基础,结合项目拟新增人员数量确定;场地租赁费系根据租赁面积和单位面积租赁费用测算得出,单位面积租赁费用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并结合当地市场情况确定,预计为5.00元/平方米/天;装修费系根据需装修场地面积和单位面积装修费用测算得出,单位面积装修费用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并结合当地市场情况确定,预计为2,000.00元/平方米。
(2)软硬件设备投资
公司本项目所需软硬件设备价格测算依据主要系参考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为研发相关,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一、硬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480.00 |
2 |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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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3 | 1,200.00 | |||
4 | 230.00 | |||
5 | 940.00 | |||
6 | 50.00 | |||
7 | 444.00 | |||
8 | 240.00 | |||
9 | 760.00 | |||
10 | 500.00 | |||
11 | 300.00 | |||
小计 | 5,804.00 | |||
二、软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1,484.81 |
小计 | - | - | 1,484.81 | |
合计 | 7,288.81 |
本项目所需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数量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本项目实际需要、现有研发设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采购价格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市场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具有合理性。
(3)试制投资
公司本项目试制费用主要为将集成电路设计转化为芯片中产生的设计、封装、测试、检验等试生产费用,由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乘以加工/材料单价得出。其中,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主要依据项目产品研发实际需求、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研发经验等因素预估;加工/材料单价主要依据当前市场定价水平、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采购单价等因素预估。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1,600.00 |
2 | 8,000.00 | |||
合计 | - | - | 9,600.00 |
同Fabless芯片行业类似项目试制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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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事件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试制/流片费用 | 占比 |
寒武纪再融资2025年6月 | 面向大模型的芯片平台项目 | 290,000.00 | 72,500.00 | 25.00% |
联芸科技IPO2024年11月 | 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44,464.66 | 9,775.68 | 21.99% |
寒武纪再融资2023年4月 | 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 | 94,965.22 | 17,300.00 | 18.22% |
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 | 149,326.30 | 27,900.00 | 18.68% | |
翱捷科技IPO2022年1月 | 商业WiFi6芯片项目 | 35,449.13 | 11,866.00 | 33.47% |
5G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 | 50,805.99 | 11,999.00 | 23.62% | |
商用5G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 | 50,000.00 | 10,349.00 | 20.70% | |
乐鑫科技本募 | 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9,852.47 | 9,600.00 | 24.09% |
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985.75 | 6,600.00 | 26.42% | |
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176.45 | 11,320.00 | 26.22% |
由上表可知,本次试制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类似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
(4)预备费
预备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以场地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以及试制投资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5.00%测算。
(5)人员费用
本项目人员费用为19,153.05万元,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构成。研发人员数量主要系根据研发规划预估研发投入人员数量,本项目拟投入研发人员80人、研发经理6人和研发总监3人,研发相关人员总计89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项目所在地区人均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0.00万元/年,2024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1.58万元/年。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符合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6)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财务指标、项目建设需要以及研发成功后量产所需资金进行配置。
由于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即无晶圆厂生产制造、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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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只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因此,公司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9,852.47万元中,38,348.87万元系研发阶段投入,1,503.60万元系铺底流动资金,不涉及产能产线等产业化投入。相关产品不存在产能概念,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2、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4,985.75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4,98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投资 | 774.03 | 774.03 |
2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4,127.01 | 4,127.01 |
3 | 试制投资 | 6,600.00 | 6,600.00 |
4 | 预备费 | 575.05 | 575.05 |
5 | 人员费用 | 11,712.75 | 11,712.75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196.91 | 1,196.91 |
合计 | 24,985.75 | 24,985.75 |
(1)场地投资
公司本项目募投资金中的场地投资系对研发办公、实验及其配套场地的租赁和装修费用。相关测算依据与合理性分析与前述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致,具体请参见本回复“1、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1)场地投资”。
(2)软硬件设备投资
公司本项目所需软硬件设备价格测算依据主要系参考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为研发相关,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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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一、硬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300.00 |
2 | 330.00 | |||
3 | 600.00 | |||
4 | 138.00 | |||
5 | 470.00 | |||
6 | 30.00 | |||
7 | 351.00 | |||
8 | 120.00 | |||
9 | 380.00 | |||
10 | 300.00 | |||
11 | 180.00 | |||
小计 | 3,199.00 | |||
二、软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928.01 |
小计 | - | - | 928.01 | |
合计 | 4,127.01 |
本项目所需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数量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本项目实际需要、现有研发设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采购价格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市场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具有公允性。
(3)试制投资
公司本项目试制费用主要为将集成电路设计转化为芯片中产生的设计、封装、测试、检验等试生产费用,由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乘以加工/材料单价得出。其中,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主要依据项目产品研发实际需求、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研发经验等因素预估;加工/材料单价主要依据当前市场定价水平、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采购单价等因素预估。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600.00 |
2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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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6,600.00 |
与同Fabless芯片行业类似项目试制投资对比情况即合合理性分析与前述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致,具体请参见本回复“1、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3)试制投资”。
(4)预备费
预备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以场地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以及试制投资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5.00%测算。
(5)人员费用
本项目人员费用为11,712.75万元,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构成。研发人员数量主要系根据研发规划预估研发投入人员数量,本项目拟投入研发人员62人、研发经理6人和研发总监3人,研发相关人员总计71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项目所在地区人均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0.00万元/年,2024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1.58万元/年。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符合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6)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财务指标、项目建设需要以及研发成功后量产所需资金进行配置。
由于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即无晶圆厂生产制造、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经营模式。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只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因此,公司Wi-Fi 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24,985.75万元中,23,788.84万元系研发阶段投入,1,196.91万元系铺底流动资金,不涉及产能产线等产业化投入。相关产品不存在产能概念,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3、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3,176.45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3,176.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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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投资 | 1,395.17 | 1,395.17 |
2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7,498.18 | 7,498.18 |
3 | 试制投资 | 11,320.00 | 11,320.00 |
4 | 预备费 | 1,010.67 | 1,010.67 |
5 | 人员费用 | 20,149.50 | 20,149.50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802.94 | 1,802.94 |
合计 | 43,176.45 | 43,176.45 |
(1)场地投资
公司本项目募投资金中的场地投资系对研发办公、实验及其配套场地的租赁和装修费用。相关测算依据与合理性分析与前述一致,具体请参见本回复“1、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1)场地投资”。
(2)软硬件设备投资
公司本项目所需软硬件设备价格测算依据主要系参考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为研发相关,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一、硬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480.00 |
2 | 800.00 | |||
3 | 1,880.00 | |||
4 | 822.00 | |||
5 | 640.00 | |||
6 | 800.00 | |||
7 | 480.00 | |||
小计 | 5,902.00 | |||
二、软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1,596.18 |
小计 | - | - | 1,5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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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498.18 |
本项目所需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数量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本项目实际需要、现有研发设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采购价格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市场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具有公允性。
(3)试制投资
公司本项目试制费用主要为将集成电路设计转化为芯片中产生的设计、封装、测试、检验等试生产费用,由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乘以加工/材料单价得出。其中,加工次数/材料数量主要依据项目产品研发实际需求、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研发经验等因素预估;加工/材料单价主要依据当前市场定价水平、制程工艺、流片方式、公司历史采购单价等因素预估。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1,320.00 |
2 | 10,000.00 | |||
合计 | - | - | 11,320.00 |
与同Fabless芯片行业类似项目试制投资对比情况即合合理性分析与前述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致,具体请参见本回复“1、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3)试制投资”。
(4)预备费
预备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以场地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以及试制投资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5.00%测算。
(5)人员费用
本项目人员费用为20,149.50万元,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构成。研发人员数量主要系根据研发规划预估研发投入人员数量,本项目拟投入研发人员122人、研发经理6人和研发总监3人,研发相关人员总计131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项目所在地区人均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
70.00万元/年,2024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1.58万元/年。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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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符合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6)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财务指标、项目建设需要以及研发成功后量产所需资金进行配置。由于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即无晶圆厂生产制造、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经营模式。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只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因此,公司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43,176.45万元中,41,373.51万元均系研发阶段投入,1,802.94万元系铺底流动资金的,不涉及产能产线等产业化投入。相关产品不存在产能概念,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3,773.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9,77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场地投资 | 46,269.00 | 42,269.00 |
2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15,384.00 | 15,384.00 |
3 | 研发费用 | 1,570.00 | 1,570.00 |
4 | 试制检验费等 | 550.00 | 550.00 |
合计 | 63,773.00 | 59,773.00 |
(1)场地投资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涉及研发大楼建筑面积为12,996.9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735.51平方米),总金额为43,669.62万元,单价为3.36万元/平,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周边区域的商业办公单价在3.10-5.01万元/平,相关单价具有合理性。
(2)软硬件设备投资
公司本项目所需软硬件设备价格测算依据主要系参考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为研发相关,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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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 项目数量 | 总价 |
一、硬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800.00 |
2 | 900.00 | |||
3 | 3,500.00 | |||
4 | 2,200.00 | |||
5 | 1,200.00 | |||
6 | 525.00 | |||
小计 | 9,125.00 | |||
二、软件投资 | ||||
1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6,259.00 |
小计 | - | - | 6,259.00 | |
合计 | 15,384.00 |
本项目所需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数量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本项目实际需要、现有研发设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采购价格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同类或相似软件或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市场报价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具有公允性。
(3)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构成。研发人员数量主要系根据研发规划预估研发投入人员数量,本项目拟投入研发相关人员总计15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项目所在地区人均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65.33万元/年,2024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71.58万元/年。因本项目研发人员构成不涉及高端研发人员,因此人均薪酬低于公司现有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水平,相关测算具有合理性。
(4) 试制检验费等
公司本项目其他费用主要由专利费和试制检验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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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利费 | 100.00 | 150.00 | 250.00 |
2 | 试制检验费 | 100.00 | 200.00 | 300.00 |
合计 | 200.00 | 350.00 | 550.00 |
(二)是否存在本次董事会前已投入的情形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四、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不得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于董事会前投入资金4,000.00万元,系本次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意向金支付。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不包括董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不包括董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不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部分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未来使用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
1、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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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细分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金额比例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比例 |
1 | 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9,852.47 | 39,852.47 | 场地投资 | 是 | 1,392.92 | 0.77% | 1,392.92 | 0.78%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是 | 7,288.81 | 4.01% | 7,288.81 | 4.10% | ||||
试制投资 | 否 | 9,600.00 | 5.28% | 9,600.00 | 5.40% | ||||
预备费 | 否 | 914.09 | 0.50% | 914.09 | 0.51% | ||||
人员费用 | 否 | 19,153.05 | 10.54% | 19,153.05 | 10.77% | ||||
铺底流动资金 | 否 | 1,503.60 | 0.83% | 1,503.60 | 0.85% | ||||
2 | 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985.75 | 24,985.75 | 场地投资 | 是 | 774.03 | 0.43% | 774.03 | 0.44%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是 | 4,127.01 | 2.27% | 4,127.01 | 2.32% | ||||
试制投资 | 否 | 6,600.00 | 3.63% | 6,600.00 | 3.71% | ||||
预备费 | 否 | 575.05 | 0.32% | 575.05 | 0.32% | ||||
人员费用 | 否 | 11,712.75 | 6.44% | 11,712.75 | 6.59% | ||||
铺底流动资金 | 否 | 1,196.91 | 0.66% | 1,196.91 | 0.67% | ||||
3 | 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 | 43,176.45 | 43,176.45 | 场地投资 | 是 | 1,395.17 | 0.77% | 1,395.17 | 0.78%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是 | 7,498.18 | 4.12% | 7,498.18 | 4.22% | ||||
试制投资 | 否 | 11,320.00 | 6.23% | 11,320.00 | 6.37% |
7-2-16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细分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金额比例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比例 |
产业化项目 | 预备费 | 否 | 1,010.67 | 0.56% | 1,010.67 | 0.57% | |||
人员费用 | 否 | 20,149.50 | 11.08% | 20,149.50 | 11.33% | ||||
铺底流动资金 | 否 | 1,802.94 | 0.99% | 1,802.94 | 1.01% | ||||
4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773.00 | 59,773.00 | 场地投资 | 是 | 46,269.00 | 25.45% | 42,269.00 | 23.77% |
软硬件设备 | 是 | 15,384.00 | 8.46% | 15,384.00 | 8.65% | ||||
研发费用 | 否 | 1,570.00 | 0.86% | 1,570.00 | 0.88% | ||||
试制检验费等 | 否 | 550.00 | 0.30% | 550.00 | 0.31%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否 | 10,000.00 | 5.50% | 10,000.00 | 5.62% |
合计 | 181,787.67 | 177,787.67 | - | - | 181,787.67 | 100.00% | 177,787.67 | 100.00% | |
募投项目合计 | 资本性支出 | 84,129.11 | 46.28% | 80,129.11 | 45.07% | ||||
非资本性支出 | 97,658.56 | 53.72% | 97,658.56 | 54.93% | |||||
非资本性支出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 | 19,596.76 | 10.78% | 19,596.76 | 11.02% | |||||
研发投入 | 78,061.80 | 42.94% | 78,061.80 | 43.91% |
注:非资本性支出之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和各项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场地投资和软硬件设备投资,非资本性投资主要为试制投资、预备费、人员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7-2-1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97,658.56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4.93%,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19,596.76万元,研发投入78,061.80万元。本次募投非资本性支出超出募集资金总金额30%的比例为24.93%(即44,322.26万元),非资本性支出超出募集资金总金额 30%的部分均会被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用于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 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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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要求2024年10月,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要求,细化“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认定标准,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依照规定,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符合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符合轻资产特点
根据规定,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的,可以认定为具有轻资产特点。
截至2024年末,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情况如下:
科目(单位:万元) | 2024年末 |
固定资产 | 9,394.98 |
在建工程 | - |
长期待摊费用-形成实物资产 | 198.84 |
使用权资产 | 2,516.97 |
资产总计 | 264,946.54 |
实物资产合计 | 12,110.79 |
轻资产测算比例 | 4.57% |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4年末,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例为4.57%,未超过20%,公司符合“轻资产”认定标准。
(2)公司符合高研发投入特点
根据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指标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
①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
②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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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最近三年累计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研发投入 | 123,113.31 | 49,029.77 | 40,371.36 | 33,712.18 |
营业收入 | 471,111.18 | 200,691.97 | 143,306.49 | 127,112.72 |
研发投入占比 | 26.13% | 24.43% | 28.17% | 26.52% |
研发人员 | - | 553 | 484 | 440 |
员工总数 | - | 770 | 625 | 578 |
研发人员占比 | - | 71.82% | 77.44% | 76.12% |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符合高研发投入特点。综上,公司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认定,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要求。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单位售价的合理性,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本次募集资金规划是否谨慎、合理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的合理性
结合前述回复,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涉及研发大楼的实际楼层共10层,具体为:地下1层、地下2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为12,996.9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735.51平方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海地区现有研发及办公场所总面积约5,592.03平方米(均系租赁场所),公司上海地区共计员工394人,人均使用面积为14.19平方米。
本题回复选取近年来,募投项目涉及建设研发中心类项目建设的Fabless芯片领域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平方米
上市公司 | 类似项目 | 人均使用面积 |
思瑞浦 688536.SH |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00 |
芯朋微 688508.SH |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 26.67 |
康希通信 688653.SH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38 |
晶华微 688130.SH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33 |
晶丰明源 688368.SH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66 |
乐鑫科技现有情况 | 上海地区租赁 | 14.19 |
乐鑫科技本次项目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66 |
注:人均使用面积系根据类似项目的研发及办公等区域面积除以类似项目预计容纳的人员总数计算得出。
由上表可知,公司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可比公司水平。
7-2-20
本次研发中心大楼完成后,公司上海地区现有员工394人(占合并口径员工总数的
51.17%),公司未来3年募投项目预计新增人员344人,假设新增人员50%系新招聘所得且在研发中心大楼内工作,公司未来项目完成后,人均使用面积为21.6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人均使用面积与同Fabless芯片领域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具有合理性。根据公司与陆家嘴集团签署的《张江科学城·智慧云T3号楼转让协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涉及研发大楼的实际楼层共10层,具体为:地下1层、地下2层、地上1-8层,标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为12,996.9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735.51平方米),用途为科研设计。相关研发大楼的10层布局中,地上8层包括5层研发场地,1层研发成果展示场地(不含顶层露台的研发成果展示)和2层管理及综合办公场地,地下2层为配套支持场地。研发大楼的整体布局规划以研发用途为主,管理及综合办公用途为辅,其内部结构、功能规划及相关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楼层 | 功能规划 | 具体安排相关设施 | 相关用途 |
1层 | 综合服务与展示活动空间 | 1、大厅与接待区:位于楼层中央,挑高设计,搭配大型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企业宣传片、研发成果及活动信息。前台配备专业接待人员,为访客提供登记、引导及咨询服务。 2、研发成果展区:采用开放式布局,通过互动屏幕、实物模型、全息投影等方式,展示企业与合作伙伴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案例,促进资源对接与商务洽谈。 3、技术培训交流及教育竞赛中心 (1)阶梯式讨论区:开放式的阶梯教室,配备高清投影仪、智能黑板、视频会议系统等设备,可容纳50人左右。用于内部员工技能培训、外部合作机构课程教学及行业讲座。 (2)活动区:该区域设计为多功能空间,旨在支持各类创新活动的开展,如技术竞赛、创客沙龙和开发者交流日等。空间可灵活划分为竞赛场地、展示区和评审讲解区,能够为技术交流、创新大赛等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进创意碰撞与知识共享。这一空间的设立,不仅为员工和外部开发者提供了展示与交流的平台,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社区建设注入了活力。 | 研发成果展示与开发者交流 |
2-3层 | 研发实验室与研发用机房 | 1、研发用机房:配备高性能计算服务器及高速网络设施,凭借强大的算力与高效的数据传输能力,能够快速处理复杂计算任务与海量数据,为各类研发项目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确保研发进程顺畅高效,助力实现技术创新与突破。 2、研发实验室: (1)高低温实验室:对研发产品进行高低温环境下的性能测试,以评估产品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适应性,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设计,提高产品 | 研发活动进行 |
7-2-21
楼层 | 功能规划 | 具体安排相关设施 | 相关用途 |
质量。 (2)图像实验室:研发各种图像算法,如图像增强算法以提高图像的清晰度和质量,图像压缩算法以减少图像数据量便于存储和传输,以及目标检测算法用于识别图像中的特定物体等。研发图像相关的软件和系统,如图像处理软件、计算机视觉系统等。 (3)射频实验室:进行新型射频电路系统设计及创新研究,对各种射频器件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包括测量射频功率、频率响应、增益、噪声系数、线性度等参数,以评估器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标准。 (4)屏蔽实验室:在芯片研发测试工作中,可模拟理想电磁环境,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度。防止强烈的电磁辐射源向外界扩散,避免干扰其他电子、电气设备正常工作。 (5)ATE测试实验室:对新设计的电路板、芯片或其他电子组件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可靠性测试。通过自动化测试,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设计中的缺陷和问题,帮助工程师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 | |||
4-6层 | 核心研发部门 | 1、 数字验证组:通过设计测试向量、模拟运行等方式,全面验证芯片功能的正确性,及时发现并反馈设计缺陷,避免后期风险。同时,评估芯片性能指标,结合验证结果提出优化建议,支持设计迭代,保障芯片性能达标,加速项目交付。 2、 数字算法组:围绕芯片功能需求,设计、开发高效的数字信号处理、数据运算等算法,构建芯片核心处理逻辑;同时对算法进行仿真验证与优化迭代,确保算法精准适配硬件架构,提升芯片处理性能与运行效率 。 3、模拟射频组:借助专业工具与技术,对芯片电路性能、信号完整性等进行模拟分析,预判其实际运行表现;并基于模拟结果优化设计方案,助力提升芯片性能、可靠性与稳定性,降低成本及功耗 。 4、 软件开发组:开发适配芯片硬件的底层驱动、操作系统等软件与固件,激活芯片功能并构建上层应用运行基础;同时深度参与芯片系统集成调试,通过配置优化解决软硬件协同问题,保障芯片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 5、硬件开发组:负责芯片及相关产品的硬件设计,包括电路原理图绘制、PCB 设计、元器件选型等,构建硬件框架;同时开展硬件调试、测试与优化,解决硬件故障和性能问题,确保硬件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满足功能需求。 6、测试验证组:搭建模拟应用场景,对研发成果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稳定性测试,配备各类测试设备和数据采集工具。 7、 人工智能组:基于芯片架构需求,设计、优化深度学习等 AI 算法模型,提升芯片 AI 处理能力;同 | 研发人员工作场所 |
7-2-22
楼层 | 功能规划 | 具体安排相关设施 | 相关用途 |
时协同硬件团队实现算法与芯片的高效适配,开发 AI 应用方案,助力芯片在智能计算领域发挥最大效能。 8、技术支持组:为内部研发团队和外部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故障排除和售后服务,及时响应技术需求。 9、研发管理组:统筹研发全流程,制定项目计划、调配资源并监控进度,确保各环节有序推进;同时协调技术、市场等多方需求,把控研发方向与风险,保障研发成果符合目标预期与市场需求。 10、业务发展组:组织寻找新的业务机会,通过市场调研发掘潜在的芯片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并推动合作与项目落地,以拓展公司业务版图,提升市场份额。 | |||
7层 | 综合职能 | 1、董秘办:负责处理公司与政府、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等的沟通事务,组织信息披露,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并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2、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及运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其合规性与有效性。同时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提升公司风险管理与经营效率。 3、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合规及法律事务管理,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同时提供法律支持,处理纠纷与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知识产权部:负责公司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与保护。同时支持技术创新合规,防范侵权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以及员工关系维护,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支持。 6、财务部:统筹公司资金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风险管控以及税务筹划等工作,为公司运营提供财务支持与决策依据。 7、 商务部:负责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与管理、供应商关系维护以及市场商务信息收集分析,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商务支持与保障。 8、市场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市场推广策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产品认知度。 9、采购与供应链部:统筹生产规划与供应链管理,保障原材料供应、协调生产流程,确保研发成果高效转化为产品;驱动整体运营降本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 运营管理支持研发活动进行以及研发成果转化与销售 |
8层 | 研发会议、商务洽谈与战略规划区 | 采用智能化会议系统,支持远程视频会议、数据可视化展示和战略研讨。用于公司研发项目的立项与执行探讨、商务相关洽谈和战略规划制定与重大决策讨论。 | 支持研发、商务和战略相关会议与探讨 |
顶层露台 | 智慧农业展区 | 建设180平方米的智慧农业展区,展示公司产品在现代农业科技中的运用,通过芯片控制自动灌溉系统实现精准水肥调控,配合智能温湿度控制系统实时监测 | 研发成果展示 |
7-2-23
楼层 | 功能规划 | 具体安排相关设施 | 相关用途 |
与调节环境,为农作物生长打造理想条件,生动呈现科技赋能农业高效发展的创新成果 | |||
地下1-2层 | 其他配套 | 空调机房、储藏室 | 配套支持 |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单位售价的合理性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涉及研发大楼建筑面积为12,996.9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735.51平方米),总金额为43,669.62万元,单价为3.36万元/平,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周边区域的商业办公单价在3.10-5.01万元/平,相关单价具有合理性。
(三)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本次募集资金规划是否谨慎、合理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于运营管理及其他功能 |
1 | 场地投资 | 46,269.00 | 42,269.00 | 36,985.38 | 5,283.63 |
2 | 软硬件设备投资 | 15,384.00 | 15,384.00 | 14,644.28 | 739.73 |
3 | 研发费用 | 1,570.00 | 1,570.00 | 1,570.00 | - |
4 | 试制检验费等 | 550.00 | 550.00 | 550.00 | - |
合计 | 63,773.00 | 59,773.00 | 53,749.65 | 6,023.35 |
具体区分依据如下:
1、场地投资
结合前述分析,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研发大楼的实际楼层共10层,具体为:地下1层、地下2层、地上1-8层,标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为12,996.91平方米,地上第1-6层和第8层作为综合服务与展示活动空间、研发实验室与研发用机房、核心研发部门和高层管理与战略规划区,分别担任研发成果展示与开发者交流、研发活动进行、研发人员工作场所和高层日常管理和研发战略规划等相关职能,系研发及日常办公投资范畴;地上第7层作为综合职能区,包含董秘办、法务部、人力部、财务部、商务部、运营部等,担任运营管理支持研发活动进行以及研发成果转化与销售职能,系运营管理及其他功能范畴。地下1-2层系配套支持空间。
按照楼层布局划分,87.50%(即7/8)场地投资资金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12.50%(即1/8)场地投资资金用于运营管理及其他功能。
7-2-24
2、硬件投资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万元) | 数量(台) | 总价(万元) |
1 | 服务器 | 40.00 | 20 | 800.00 |
2 | 电脑 | 3.00 | 300 | 900.00 |
3 | 测试仪 | 35.00 | 100 | 3,500.00 |
4 | 模块化机房 | 550.00 | 4 | 2,200.00 |
5 | 会议设备 | 40.00 | 30 | 1,200.00 |
6 | 办公桌椅 | 0.50 | 1050 | 525.00 |
合计 | - | - | 9,125.00 |
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553名,占公司员工人数的比例为71.82%,非研发人员占比为28.18%。
结合公司2024年末情况,硬件投资中,电脑、会议设备和办公桌椅28.18%投资用作运营管理及其他功能。其余硬件投资均系支持研发人员办公、实验、测试等,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
3、软件投资明细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软件投资主要为EDA工具等研发设计软件,均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
4、其他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合计 |
1 | 专利费 | 100.00 | 150.00 | 250.00 |
2 | 试制检验费 | 100.00 | 200.00 | 300.00 |
合计 | 200.00 | 350.00 | 550.00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投资均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
结合上述分析,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与公司实际费用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 | 53,749.65 | 89.92%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于运营管理及其他功能 | 6,023.35 | 10.08% | |
小计 | 59,773.00 | 100.00% |
7-2-25
主体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乐鑫科技 | 销售费用 | 6,291.94 | 10.24% |
管理费用 | 6,926.01 | 11.27% | |
财务费用 | -780.28 | -1.27% | |
研发费用 | 49,029.77 | 79.77% | |
小计 | 61,467.44 | 100.00% |
由上表可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资金构成占比为89.92%,高于公司研发费用占比79.77%,相关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此外,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553名,占公司员工人数的比例为71.82%,低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资金构成占比89.92%。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资金构成较高符合公司“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的发展宗旨,使得公司更有效应对产品矩阵进一步加速迭代与创新研发复杂度提升趋势,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研发需求,通过建立一个基础设施完善先进、高效运营的总部基地,保证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募集资金规划谨慎、合理。
三、结合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及资金缺口测算等说明公司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公司在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进行融资的必要性
(一)结合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及资金缺口测算等说明公司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公司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67,388.42 | 46,401.12 | 35,067.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031.52 | 46,122.31 |
其他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 20,513.59 | 9,016.10 | 19,083.44 |
债权投资 | 41,354.29 | 75,302.45 | 21,248.46 |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由混合工具投资和权益工具投资构成;其他流动资产-大额存单呈现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剩余持有期限1年以上的大额存单持有期限变为1年以内,由债权投资转为其他流动资产核算所致;债权投资系剩余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的大额存单。
7-2-26
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相关产品均为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性好的理财产品,旨在满足公司各项资金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高流动性的特点,实质仍系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周转需求。
2、公司资金缺口情况
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余额、未来现金流入、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235,467.37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 | 计算方式 | 金额(万元) |
货币资金余额 | A | 67,388.42 |
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 | B | 61,867.88 |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 C | - |
前募未使用资金 | D | -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E=A+B-C-D | 129,256.30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 F | 60,291.96 |
最低现金保有量(2024年12月31日) | G | 58,198.39 |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H | 55,470.34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支出 | I | 71,731.70 |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 J | 239,615.20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合计 | K=G+H+I+J | 425,015.63 |
总体资金缺口 | L=K-E-F | 235,467.37 |
注: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为合理反映年度数据便于测算,测算起始日为2024年12月31日,上表中未来期间为2025-2027年(未来三年)。
上表中主要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1)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时,考虑到公司历史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金额较为接近,公司采用直接法对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进行测算。
1)营业收入与成本预计
发行人2023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12.74%和40.04%。结合目前市场需求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预测发行人2025至2027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5.00%,2025-202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0,864.96万元、313,581.20万元和391,976.50万元。
7-2-27
发行人2022年至2024年的毛利率分别为39.98%、40.56%和43.91%,预计2025年至2027年毛利率为40.00%,则对应未来各年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50,518.98万元、188,148.72万元和235,185.90万元。
上述相关假设及预估的财务数据仅用于本次资金缺口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预计
2022-2024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117.52%、104.94%和106.74%,预计2025年至2027年该比例为105.00%。2022-2024年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6.67%、5.78%和
4.08%预计2025年至2027年该比例为5.00%。
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预计
2022-2024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总额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为136.71%、
88.88%和127.87%,公司预计未来此比例将保持在130.00%。公司预计未来每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将在2024年的基础上以10.00%的速度增长。2022-2024年,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4.91%、4.82%和1.02%,公司基于此数据预计未来此比例保持在3.50%。2022-2024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7.03%、6.57%和5.90%,公司基于此数据预计未来此比例保持在6.00%。
相关假设及预估的财务数据均为公司基于过去的经营情况和对未来的谨慎预测所作出,仅用于本次资金缺口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假设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3,408.21 | 329,260.26 | 411,575.33 | 105%营收水平 |
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43.25 | 15,679.06 | 19,598.83 | 5%营收水平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951.46 | 344,939.32 | 431,174.1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5,674.67 | 244,593.34 | 305,741.67 | 40%毛利率以及130%营业成本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现金 | 46,798.53 | 51,478.38 | 56,626.22 | (2024年)10%增长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80.27 | 10,975.34 | 13,719.18 | 3.5%营收水平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51.90 | 18,814.87 | 23,518.59 | 6%营收水平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305.37 | 325,861.93 | 399,605.66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6.09 | 19,077.39 | 31,568.49 | - |
2025-202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合计 | 60,291.96 | - |
7-2-28
项目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假设 |
营业收入 | 250,864.96 | 313,581.20 | 391,976.50 | 25%增长率 |
(2)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测算如下:
财务指标 | 计算方式 | 计算结果(万元)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A=B/C | 58,198.39 |
2024年度付现成本总额 | B=D+E-F | 169,366.25 |
2024年度营业成本 | D | 112,572.28 |
2024年度期间费用总额 | E | 61,467.44 |
2024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 | F | 4,673.47 |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 C=360/G | 2.91 |
现金周转期(天) | G=H+I-J | 123.70 |
存货周转期(天) | H | 116.50 |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 | I | 51.14 |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 | J | 43.94 |
注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周转率;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款项周转率;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负债账面余额+平均预收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成本。基于上述公式,公司根据2022-2024年年财务数据测算,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58,198.39万元。
(3)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关,测算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增速与前述营业收入增速一致,则2027年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113,668.73万元,相较最低现金保有量(2024年12月31日)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55,470.34万元。
(4)未来三年现金分红
2022-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率分别为7.66%、9.50%和16.91%。基于谨慎考虑,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率均为15.00%,经测算,预计2025年、2026年和2027年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629.74万元、47,037.18万元和58,796.48万元。
2022-2024年,公司平均现金分红比例为74.40%。谨慎起见,假设2025-2027年分红比
7-2-29
例按照50.00%测算,据此测算的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8,814.87万元、23,518.59万元和29,398.24万元,合计71,731.70万元。
(5)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预计已审议的重大投资项目主要是本次募投项目和公司在研项目的剩余投资金额,其中,本次募投项目合计投资金额为177,787.67万元。
因此,综上所述,考虑公司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余额、未来现金流入、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235,467.37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77,787.6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在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进行融资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688591.SH | 泰凌微 | 5.88% | 3.64% | 6.58% |
603068.SH | 博通集成 | 13.46% | 11.52% | 11.00% |
688608.SH | 恒玄科技 | 7.80% | 6.93% | 7.02% |
603893.SH | 瑞芯微 | 16.88% | 12.73% | 13.35% |
300458.SZ | 全志科技 | 15.58% | 16.12% | 16.90% |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 11.92% | 10.19% | 10.97% | |
公司 | 17.74% | 13.20% | 12.3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较高,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均以银行借款的方式实施,将提高公司的财务风险及资金付现的现金流压力,且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不符合公司一贯谨慎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反之,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募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此外,结合前述分析,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余额、未来现金流入、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235,467.37万元,公司需要一定资金维持日常经营周转和抓住市场机遇,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四、结合公司相关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主要指标的测算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一)单价相关测算依据
1、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2-30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Wi-Fi 7路由器芯片的销售,预计从第四年开始销售。本项目对应产品在规格上与公司已有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应用于路由器场景属于新产品,因此单价与公司与有产品不具有可比性。
本项目公司产品单价测算系公司综合考虑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产品定价原则、市场同类或类似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2、Wi-Fi 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Wi-Fi 7智能终端芯片的销售,预计从第三年开始产业化。
本项目对应产品在技术水平等层面与公司已有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单价与公司与有产品不具有可比性。
本项目公司产品单价测算系公司综合考虑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产品定价原则、市场同类或类似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3、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AI端侧芯片的销售,预计从第三年开始产业化。
本项目对应产品在技术水平等层面与公司已有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单价与公司与有产品不具有可比性。
本项目公司产品单价测算系公司综合考虑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产品定价原则、市场同类或类似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二)销量相关测算依据
1、Wi-Fi 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公司基于TSR《Wireless Connectivity Market Analysis》报告对销量的市占率进行测算,预计2028-2030年在对应细分市场市占率分别为1.8%、5.4%、5.9%。基于公司Wi-FiMCU全球出货量连续7年第一,全球市占率为20%-30%,相关产品销量测算具有合理性。
2、Wi-Fi 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公司基于TSR《Wireless Connectivity Market Analysis》报告对销量的市占率进行测算,预计2027-2030年在对应细分市场市占率分别为3.6%、11.7%、20.70%、22.70%。基于公
7-2-31
司Wi-Fi MCU全球出货量连续7年第一,全球市占率为20%-30%,相关产品销量测算具有合理性。
3、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产品销量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公司基于IOT Analytics报告对销量的市占率进行测算,预计2027-2030年在整个IoT硬件市场市占率分别为0.003%、0.021%、0.034%、0.036%。基于公司Wi-Fi MCU全球出货量连续7年第一,全球市占率为20%-30%,相关产品销量测算具有合理性。
(三)毛利率相关测算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芯片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7.28%、46.85%和51.49%。
本次募投对应产品均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开拓性,预计成本费用率(即毛利率)为50%,并后续基于成本下降以及公司历史经验,在产业化后四年按照1%增长进行测算,相关毛利率测算情况与公司已有芯片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测算具有谨慎性。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688591.SH | 泰凌微 | 48.34% | 43.50% | 41.27% |
603068.SH | 博通集成 | 34.01% | 30.61% | 25.71% |
688608.SH | 恒玄科技 | 34.71% | 34.20% | 39.37% |
603893.SH | 瑞芯微 | 37.59% | 34.25% | 37.68% |
300458.SZ | 全志科技 | 31.19% | 32.41% | 38.32% |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 37.17% | 34.99% | 36.47% |
公司 | 43.91% | 40.56% | 39.98%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以及公司本募产品毛利率高于或预计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一方面,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领域均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但多数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产品差异较大且应用于不同的下游领域,公司专注于物联网Wi-Fi MCU通信芯片、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与上述公司在产品的细分类别、应用领域、销售模式等均不完全相同。因此。在报告期间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另一方面,受益于公司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高。
对比同类产品毛利率披露情况,康希通信(688653.SH)2024年IPO披露IoT FEM和“Wi-Fi 6 FEM产品毛利率为60.23%。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毛利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具有合理性,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
7-2-32
率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和可比公司情况差异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直接产生效益的募投项目,效益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 内部收益率(IRR)税前 | 净现值(NPV)税后 | 净现值(NPV)税前 | 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 回收期(税前)(含建设期) |
1 | 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48% | 24.03% | 15,727.98 | 20,929.25 | 6.57 | 6.36 |
2 | 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25% | 23.76% | 11,729.95 | 15,649.76 | 6.62 | 6.41 |
3 | 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2.31% | 24.93% | 21,777.64 | 28,680.96 | 6.31 | 6.11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年来未涉及再融资情况,因此,选取同Fabless上市公司相似项目效益预计与公司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 内部收益率(IRR)税前 | 净现值(NPV)税后 | 净现值(NPV)税前 | 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 回收期(税前)(含建设期) |
芯原股份 | 面向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IP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9.28% | - | - | - | 6.18 | - |
思瑞浦 | 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39% | - | - | - | 6.31 | - |
乐鑫科技 | 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48% | 24.03% | 15,727.98 | 20,929.25 | 6.57 | 6.36 |
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25% | 23.76% | 11,729.95 | 15,649.76 | 6.62 | 6.41 | |
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2.31% | 24.93% | 21,777.64 | 28,680.96 | 6.31 | 6.11 |
由上可见,本项目效益指标税后内部收益率、税后投资回收期与同Fabless上市公司相似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情况,处于合理区间内,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相关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主要指标的测算依据,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
7-2-33
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查阅同Fabless上市企业可比项目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表,核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金额明细,复核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占比情况;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截至报告期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和债权投资余额,测算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最低现金保有量、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未来三年现金分红、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分析资金缺口,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4、查阅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研发大楼的《意向协议》、《转让协议》和公司研发中心的规划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各项目试制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人员费用等支出用于研发及生产的具体构成、用途及规划资金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本次董事会前已投入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本次募投非资本性支出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均会被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2、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单位售价具有合理性,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谨慎、合理;
3、结合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及资金缺口测算等,公司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公司在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进行融资具有必要性;
4、公司相关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主要指标的测算依据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公司产品定价原则、市场同类或类似产品价格等方面确定,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7-2-34
问题3.关于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7,112.72万元、143,306.49万元、200,691.97万元,其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36.86%、26.03%、27.11%;(2)报告期内,对于与发行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取得代理证的方案商,发行人将其划分为经销客户,对于未签订代理协议或未取得代理证的方案商,发行人将其划分为直销客户;(3)富联通讯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同时为发行人参股公司;(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840.61万元、25,164.13万元和31,842.02万元。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08万元、41.88万元和164.73万元;(5)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44,898.19万元、24,235.26万元、48,562.03万元,存货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为主;(6)公司境内母公司会向BVI子公司Espressif Inc采购芯片产品,并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7)公司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09%、4.66%、2.61%,低于同行业公司泰凌微、博通集成、恒玄科技、全志科技等。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收入占比、进销存及终端销售情况,并结合经销商的主要作用方案商与模组商的具体区别,相关代理协议约定情况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2)报告期内富联通讯同时为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内容的必要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境外销售收入是否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是否与相关交易规模相匹配;(4)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差异、计提比例差异情况,以及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逾期等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5)结合公司产品的备货周期、生产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6)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覆盖等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收入占比、进销存及终端销售情况,并结合经销商的主要作用方案商与模组商的具体区别,相关代理协议约定情况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一)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收入占比、进销存及终端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商收入的占比情况如下:
7-2-3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总金额 | 200,691.97 | 143,306.49 | 127,112.72 |
其中:经销收入(金额) | 49,744.21 | 43,319.62 | 42,263.19 |
其中:经销收入(占比) | 24.79% | 30.23% | 33.25% |
各年前五大经销商收入(金额) | 38,164.04 | 32,886.42 | 30,107.10 |
各年前五大经销商收入占经销收入(占比) | 76.72% | 75.92% | 71.24%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前五大经销商的进销存及终端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客户A | 本期末库存金额(万元) | 914.80 | 1,973.11 | 772.00 |
向公司采购金额(万元) | 18,219.69 | 16,757.11 | 9,105.20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万元) | 19,278.00 | 15,556.00 | 9,105.00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4.75% | 12.68% | 8.48%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4.51% | 107.72% | 100.00% | |
客户B | 本期末库存金额(千美元) | 439.08 | 649.59 | 796.39 |
向公司采购金额(千美元) | 5,561.08 | 7,012.42 | 11,864.71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千美元) | 5,771.59 | 7,159.22 | 11,706.36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7.61% | 9.07% | 6.80%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6.35% | 97.95% | 101.35% | |
客户C | 本期末库存金额(万元) | 341.07 | 682.14 | 341.07 |
向公司采购金额(万元) | 2,064.93 | 2,983.99 | 3,384.48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万元) | 2,406.00 | 2,642.92 | 3,076.80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14.18% | 25.81% | 11.09%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85.82% | 112.91% | 110.00% | |
客户D | 本期末库存金额(千美元) | 191.36 | 507.23 | 37.96 |
向公司采购金额(千美元) | 5,499.91 | 2,422.55 | 3,532.25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千美元) | 5,815.78 | 1,953.28 | 3,698.26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3.29% | 25.97% | 1.03%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4.57% | 124.02% | 95.51% | |
客户E | 本期末库存金额(万元) | 13.02 | 162.32 | 152.00 |
向公司采购金额(万元) | 3,017.70 | 1,705.32 | 658.00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万元) | 3,167.00 | 1,695.00 | 699.00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0.41% | 9.58% | 21.75%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5.29% | 100.61% | 94.13% | |
客户F | 本期末库存金额(万元) | 189.63 | 19.89 | 256.30 |
向公司采购金额(万元) | 2,538.68 | 1,550.19 | 1,082.33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万元) | 2,368.94 | 1,786.60 | 1,398.16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8.00% | 1.11% | 18.33%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107.17% | 86.77% | 77.41% | |
客户G | 本期末库存金额(千美元) | 1,171.43 | 1,254.51 | 2,157.75 |
7-2-36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向公司采购金额(千美元) | 2,563.70 | 1,646.39 | 3,726.34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千美元) | 2,646.78 | 2,549.63 | 4,602.57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44.26% | 49.20% | 46.88%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6.86% | 64.57% | 80.96% | |
客户H | 本期末库存金额(千美元) | 1,098.68 | 1,158.62 | 1,492.27 |
向公司采购金额(千美元) | 3,033.25 | 2,731.15 | 4,131.35 | |
本期终端销售金额(千美元) | 3,093.19 | 3,064.80 | 4,031.67 | |
本期末库存/本期终端销售 | 35.52% | 37.80% | 37.01% | |
本期采购/本期终端销售 | 98.06% | 89.11% | 102.47%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本期采购和本期销售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期末持有发行人存货占本期终端销售发行人产品比例较小,不存在蓄意堆货、囤货的情况。其中,客户G及客户H均系美国最大电子元器件在线销售平台之一,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行业地位,由于其在线销售的零售特点存在部分滚动备货需求情况。
(二)结合经销商的主要作用,方案商与模组商的具体区别,相关代理协议约定情况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发行人通过“签订代理协议”或“发放代理证”的方式对代理商进行官方授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代理商客户产生的收入为经销收入。
1、经销商的主要作用
针对境外销售,发行人与代理商客户合作的业务实质系为通过与具有丰富当地销售经验和方案能力的代理商进行合作,以达到服务当地市场的目的。
针对境内销售,一方面,由于物联网应用领域下游较为分散的行业因素,发行人选择与代理商合作以扩大销售渠道及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物联网下游客户分散,部分客户不具有方案开发能力,拥有为下游客户提供方案解决能力的方案商会主动寻求成为发行人的代理商。根据发行人与代理商签订的协议约定,代理商拥有发行人官方授权资格后可以无需额外加工直接销售乐鑫品牌的产品,减少商业约束,并可以将其下游终端客户在发行人CRM系统中进行备案,发行人针对其终端客户进行排他性保护,从而增加稳定的销售收入来源,出于上述商业动机,主要方案商均会主动寻求与公司签订代理商协议或要求发放代理证书。
2、经销商与方案商及模组商的区别
方案商系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后通过方案开发、烧录软件、系统集成设计等方式,改变或通过组合丰富产品功能的客户。模组商系向发行人采购芯片并通过模组设计、生产制造等方式自行加工为模组的客户。
从角色功能及是否需要发行人授权角度,经销商、方案商及模组商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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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 功能 | 主要职责 | 职责视角 | 原厂授权 |
经销商 | 获得原厂授权,代理销售并分发产品 | 采购、库存管理、销售分发 | 原厂 | 需要 |
方案商 | 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技术解决方案 | 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设计 | 下游客户 | 不需要 |
模组商 | 模组的制造与交付 | 模组设计、认证、制造、交付 | 下游客户 | 不需要 |
从下游客户视角来看,“方案”意味着提供软硬件开发与集成服务,而“模组”业务则是将芯片进一步制造加工成模组并交付。方案商与模组商的界限更多体现为职责差异,并非公司身份的严格分类。相比之下,经销商是从发行人(原厂)管理视角出发的正式授权关系,只有获得授权的公司才能作为经销商代理销售原厂产品,并受到原厂提供的排他性等商业保护。
直接向方案商客户进行销售是我国IC设计企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对于方案商客户的界定,恒玄科技、瑞芯微、汇顶科技等较多IC设计企业均将其方案商客户直接认定为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对于与发行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取得代理证的方案商,属于经销客户,对于未签订代理协议或未取得代理证的方案商,属于直销客户。
报告期内,模组商系向发行人采购芯片并自行加工为模组的客户,具有生产制造能力,属于直销客户。
3、相关协议约定
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相关协议,针对境内客户,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约定在收货当场履行货物验收确认,相关产品的风险报酬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转移;针对境外客户,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约定采用FOB的方式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与发行人与国内经销商签订的协议条款相符。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发行人与国外经销商签订的协议主要以FOB的方式交付。根据《国际货物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FOB方式下,与货物所有权相关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在船上交付后转移给买方。公司采用海运、航运运输出口货物,且主要由货运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装运上船(飞机),并负责执行出口报关等程序。公司在产品发出、办妥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后公司已不保留货物的实际控制权,货物风险报酬已转移至客户。
综上所述,发行人关于经销商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关于经销收入的确认具有准确性。
二、报告期内富联通讯同时为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内容的必要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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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富联通讯同时为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报告期内,富联通讯向发行人提供模组加工服务,为发行人的供应商的原因系: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介绍,富联通讯是全国领先的各类物联网软、硬件研发、制造及销售的公司,月产能已达1500万片,企业自动化程度达到95%,富联通讯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展开深度合作,市场占有率达到21.7%。发行人选择富联通讯作为模组产品加工厂商主要由于其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质量较好、交付半径较近等因素,富联通讯为发行人模组加工供应商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富联通讯向发行人采购芯片,成为发行人的客户的原因系:富联通讯为客户I品牌相关物联网等产品提供代工服务,富联通讯根据客户I的相关产品需求采购客户I向发行人定制的芯片产品,与向发行人提供的模组加工服务相互独立,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二)相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富联通讯销售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富联通讯主要销售ESP32及ESP32-C3两款定制ID芯片,富联通讯与发行人其他主要两家客户在同规格的ESP32-C3 芯片产品的销售占比分别为39.01%、
58.50%、51.17%,富联通讯与发行人其他主要两家客户在同规格的ESP32芯片产品的销售占比分别为53.60%、44.82%、47.97%,具有代表性。
针对上述两款产品,选取各年度除富联通讯外的其他主要客户在ESP32及ESP32-C3两款芯片的同规格可比型号进行价格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富联通讯销售单价与向可比型号的其他主要客户的销售单价差异率较小,在报告期内价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向富联通讯销售单价具有公允性。
2、富联通讯采购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富联通讯采购各类模组加工服务,选取各年度除富联通讯外的其他主要模组加工供应商的进行价格对比分析。富联通讯与发行人其他主要一家供应商在模组加工的采购占比分别为65.46%、81.82%、75.68%,具有代表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富联通讯采购模组加工的价格与其他主要模组加工商采购的单价差异率较小。
综上所述,富联通讯相关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境外销售收入是否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是否与相关交易规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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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
1、公司境内外销售收入、单价差异及毛利率整体情况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按境内外地区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万元) | 销售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2024年 | 境内 | 146,285.52 | 72.89% | 43.24% |
境外 | 54,406.45 | 27.11% | 45.70% | |
2023年 | 境内 | 105,999.00 | 73.97% | 39.18% |
境外 | 37,307.49 | 26.03% | 44.49% | |
2022年 | 境内 | 80,261.15 | 63.14% | 39.14% |
境外 | 46,851.57 | 36.86% | 41.42%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14%、73.97%及72.89%,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为辅。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
2、分产品境内外销售单价差异及毛利率分析
分产品而言,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ESP32系列芯片及其模组、ESP32-C3系列芯片及其模组、ESP32-S3系列芯片及其模组、ESP8266系列芯片及其模组,占公司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95.60%、94.93%及89.87%,主要分析上述产品境内外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产品 | 单价差异率 | 毛利率差异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ESP32系列芯片 | 19.25% | 22.69% | 16.96% | 7.09% | 9.54% | 7.71% |
ESP32系列模组 | 8.64% | 10.41% | 9.47% | 4.92% | 6.06% | 5.66% |
ESP32-C3系列芯片 | 25.61% | 30.28% | 10.55% | 11.06% | 13.94% | 6.06% |
ESP32-C3系列模组 | 6.46% | 13.43% | 8.91% | 3.81% | 8.11% | 5.80% |
ESP32-S3系列芯片 | 10.77% | 10.84% | 28.50% | 4.15% | 4.90% | 12.18% |
ESP32-S3系列模组 | 20.33% | 26.48% | 18.18% | 10.68% | 14.24% | 9.95% |
ESP8266系列芯片 | 12.25% | 17.17% | -3.53% | 6.00% | 8.03% | -1.88% |
ESP8266系列模组 | 19.31% | 17.23% | 9.00% | 11.43% | 10.66% | 5.80% |
注:单价差异率=(境外销售平均单价-境内销售平均单价)/境内销售平均单价;毛利率差异=境外销售毛利率-境内销售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产品的境外销售单价普遍高于境内销售单价,境外销售毛利率普遍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毛利率差异变动趋势与单价差异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境内外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受单价差异变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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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主要产品境内外单价差异原因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型号对应的境外销售价格高于境内销售价格,主要原因系海外客户对价格敏感度更低,同一类型产品的外销的售价普遍高于内销售价;境外销售的产品虽普遍定价高于内销,但仍较欧美同类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因此,公司在对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客户进行销售时,在交易定价上具备一定空间。
②分产品而言,公司主要产品之间的境内外单价差异率、毛利率差异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一方面,公司主要系列产品之间的毛利率有一定差异,另一方面,公司主要系列产品中所销售产品的细分型号也有所不同,细分型号之间在配件构成、附加功能、封装形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细分型号对应的境内外终端客户不同,应用场景有所区别,同时,考虑到采购数量、终端客户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等因素,价格弹性也有所不同;
2022年,ESP8266系列芯片境外销售单价低于境内销售单价,相应境外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受境内客户J的影响,该客户系公司当年度前十大客户,该客户在当年度由境内、境外不同主体分别向公司采购,与公司进行业务接洽的为境内主要经营主体,定价策略系根据境内客户标准进行商定、同时根据其采购数量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当年度,销售至该客户境外主体的收入计入公司的境外收入,受其较大规模采购影响,2022年ESP8266芯片境外销售的整体单价有所下降,自2023年起,该客户转变为统一由境内主体向公司采购。
③分各年度而言,2023年境内外销售单价差异率较高,主要原因系由于202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提升,境外销售单价折算为人民币后与境内人民币销售单价的差异较2022年有所增加,2024年根据当下的汇率水平,公司调整了境内外销售价格,故2024年境内外销售价差有所回落。
(2)公司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原因
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变动趋势与单价差异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境内外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受单价差异变动的影响。
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存在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情况,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
泰凌微 | 43.31% | 55.17% | 11.86% | 36.91% | 53.70% | 16.79% | 35.83% | 48.61% | 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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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 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境内 | 境外 | 差异 | |
(688591.SH) | |||||||||
博通集成 (603068.SH) | 31.91% | 37.77% | 5.86% | 29.11% | 32.48% | 3.37% | 24.25% | 27.32% | 3.07% |
恒玄科技 (688608.SH) | 36.75% | 33.11% | -3.64% | 35.05% | 33.48% | -1.57% | 38.12% | 40.35% | 2.23% |
瑞芯微 (603893.SH) | 36.79% | 38.43% | 1.64% | 33.13% | 35.21% | 2.08% | 37.40% | 38.29% | 0.89% |
全志科技 (300458.SZ) | 33.05% | 26.83% | -6.22% | 34.40% | 27.97% | -6.43% | 37.33% | 39.64% | 2.31% |
发行人 | 43.24% | 45.70% | 2.46% | 39.18% | 44.49% | 5.31% | 39.14% | 41.42% | 2.28% |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泰凌微(688591.SH)、博通集成(603068.SH)、瑞芯微(603893.SH)均存在境外销售毛利率普遍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情况,具体境外与境内销售的毛利率差异不同主要系受到具体主营业务产品类型、境外销售产品结构、境外客户构成不同、境内外销售策略不同的影响。
综上,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具备合理性。
(二)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外汇等数据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主要由境内子公司乐鑫星进行对外出口销售,二是主要由境外子公司ESP Inc、乐加加直接销售境外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主体对应的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外销收入类别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境外收入金额 | 占比 | 境外收入金额 | 占比 | 境外收入金额 | 占比 | |
境内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 | 35,122.63 | 64.56% | 28,876.05 | 77.40% | 41,151.12 | 87.84% |
境外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 | 19,283.82 | 35.44% | 8,431.44 | 22.60% | 5,700.45 | 12.16% |
合计 | 54,406.45 | 100.00% | 37,307.49 | 100.00% | 46,851.57 | 100.00% |
注:此处境外销售收入已剔除公司内部交易部分。
由于从境外子公司直接外销至境外客户的部分构成的境外销售收入不涉及海关报关、出口退税、外汇登记等,故将境内子公司乐鑫星和明栈信息的境外收入与海关、外汇等数据进行匹配。2022年、2023年境内子公司乐鑫星直接对境外销售收入占境外整体收入比重为
87.84%、77.40%,2024年,境内子公司乐鑫星及明栈信息直接对境外销售收入占境外整体收入比重为64.56%,占比较高。公司境内公司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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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管理局等数据进行匹配情况如下:
1、海关数据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根据从公司电子口岸导出2022年至2024年结关的出口报关单明细,电子口岸导出的数据折算为人民币后的境外销售收入与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合计 |
境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注1(A) | 44,017.33 | 30,954.34 | 41,151.73 | 116,123.39 |
海关查询出口总额(B) | 41,284.08 | 31,492.03 | 43,805.81 | 116,581.92 |
外销金额与海关出口金额差异(C=A-B) | 2,733.25 | -537.69 | -2,654.08 | -458.53 |
其中: | ||||
①报关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差异影响 | -32.06 | -406.73 | -2,166.25 | -2,605.04 |
②内部交易影响注2 | 2,077.03 | - | - | 2,077.03 |
剔除①和②后的差异金额(D=C-①-②) | 688.28 | -130.96 | -487.83 | 69.48 |
差异率(E=D/A) | 1.56% | -0.42% | -1.19% | 0.06% |
注1:因出口报关明细包含公司境内子公司对境外子公司之间的销售数据,故此处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内部交易部分。注2:内部交易影响在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已抵消。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子公司出口销售金额与海关查询出口总额差异分别为-2,654.08万元、-537.69万元和2,733.25万元,合计差异金额为-458.53万元,合计差异率0.06%,整体差异金额及差异率较小。
由上表可见,公司外销收入与报关出口数据的差异率较低,剔除外销出口收入确认与报关出口数据存在时间性差异及内部交易的影响外,主要系汇率折算的差异等,即海关查询出口总额按照年平均汇率折算,外销收入则按照即期汇率折算。报告期内,公司海关数据与境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具有匹配性。
2、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仅境内主体乐鑫星存在出口退税,根据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出口退税明细与其境外销售收入进行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乐鑫星出口退税金额(A) | 4,887.88 | 4,015.56 | 5,495.76 |
乐鑫星向乐鑫科技的采购成本(B) | 37,435.45 | 31,017.07 | 42,3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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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平均退税率(C=A/B) | 13.06% | 12.95% | 12.98% |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适用的退税率为13%。根据出口退税金额计算的出口退税率与公司适用的退税率接近,具有匹配性,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内公司出口业务对应的采购成本相匹配。
3、外汇管理局数据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根据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调取2022年至2024年公司外汇收汇数据,公司境内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折算为人民币后的外汇管理局数据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境内子公司境外销售收款金额(A) | 40,851.25 | 30,721.47 | 46,392.05 |
外汇管理局外汇收汇金额(B) | 40,746.02 | 30,782.95 | 46,696.96 |
差异(C=A-B) | 105.23 | -61.48 | -304.91 |
差异率(D=C/A) | 0.26% | -0.20% | -0.66% |
报告期内,外汇管理局收汇数据与公司境内子公司账面外币收款差异率较小差异部分主要为外币汇率折算差异及相关银行手续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外汇管理局收汇数据与境内公司境外销售收款金额相匹配。综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合理,公司境内子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
(三)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是否与相关交易规模相匹配
1、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的变动情况,与相关交易规模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存放的变化情况与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
境外存货构成 | |||||
期末境外存货余额① | 18,336.31 | 150.81% | 7,310.74 | -58.33% | 17,546.26 |
原材料 | 8,974.92 | 191.30% | 3,081.01 | -75.58% | 12,619.07 |
产成品 | 4,061.60 | 103.75% | 1,993.42 | -20.65% | 2,512.10 |
委托加工物资 | 5,299.79 | 136.99% | 2,236.31 | -7.40% | 2,4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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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在产品 | - | - | - | - | - |
期末存货余额② | 49,862.13 | 96.15% | 25,420.65 | -44.56% | 45,855.79 |
境外存货占比③=①/② | 36.77% | - | 28.76% | - | 38.26% |
境外存货与境外收入对应成本的匹配情况 | |||||
境外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④ | 29,544.50 | 42.67% | 20,708.42 | -24.54% | 27,443.65 |
境外存货余额/境外营业成本⑤=①/④ | 62.06% | - | 35.30% | - | 63.94% |
(1)境外存放存货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境外存放的存货规模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境外存货余额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2023年末境外存货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58.33%,与整体存货规模的变动一致。主要系经历2021年缺芯潮以后,公司于2022年对晶圆、存储器件等原材料进行大量备货,原材料及存货整体规模均处于历史高位;2023年由于前期库存充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度复苏较弱,公司未大量增加备货,而是选择以消耗前期库存原材料为主,将库存维持在合理水平。
2024年末境外存货余额较2023年末上升150.81%,与整体存货规模的变动一致,主要系近两年来公司新增潜力客户开始放量,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公司处于积极备库存阶段,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产成品余额较上年末均大幅增加。
(2)境外存货与境外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的匹配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存货期末余额与境外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的整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均为先降后升。报告期各期,境外存货余额与境外收入对应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3.94%、
35.30%和62.06%,其中2023年度该比例较低主要系当年公司主动调整存货库存水平,具体分析参见本回复之“问题3.关于经营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境外销售收入是否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是否与相关交易规模相匹配”之“(三)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是否与相关交易规模相匹配”之1、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的变动情况,与相关交易规模的匹配情况之“(1)境外存放存货的变动情况分析”。
2、公司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情况,相关交易规模的匹配情况
(1)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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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封测供应商、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的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封测供应商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供应商A | 9,904.98 | 4,763.05 | 7,389.74 |
供应商B | 9,513.79 | 4,522.32 | 12,718.39 |
供应商C | 3,097.80 | 530.76 | 2,071.48 |
供应商D | 3,892.44 | 1,646.08 | 3,508.91 |
供应商E | 1,046.64 | 1,185.37 | 3,274.40 |
供应商F | 202.03 | 44.84 | 432.98 |
小计 | 27,657.68 | 12,692.43 | 29,395.89 |
模组加工供应商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供应商G | 2,859.35 | 2,291.70 | 1,494.07 |
供应商H | 1,112.28 | 1,279.59 | 1,113.04 |
供应商I | 4,131.88 | 1,234.38 | - |
供应商J | 1,072.91 | 116.27 | - |
供应商K | 365.66 | 100.36 | - |
供应商L | 172.36 | 393.05 | 1,688.13 |
小计 | 9,714.43 | 5,415.34 | 4,295.24 |
注1:存货余额包含公司向上述供应商客供的原材料成本;注2:供应商H包括供应商M和供应商N。
①封测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封测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分别为29,395.89万元、12,692.43万元和27,657.68万元,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与期末存货规模变动保持一致。2023年末,存放于封测供应商的存货规模相较于报告期其他年度末较小,主要系2023年前期库存充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复苏较弱,公司未大量增加芯片的备货,而是选择消耗前期库存,因此当年末存放在封测供应商的存货规模相对较小。
②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分别为4,295.24万元、5,415.34万元和9,714.43万元,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需求考虑,将部分模组加工产能转移到境外,2023年起公司将在境外加工完成的模组存放在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在模组加工供应商的存货规模与报告期内模组收入的变动保持一致。
(2)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规模与发行人采购规模的匹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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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的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与各年度平均采购额如下:
单位:万元
封测供应商 | 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 | 年度平均采购额 | 年度平均采购额/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 |
供应商A | 7,352.59 | 2,300.46 | 0.31 |
供应商B | 8,918.17 | 5,175.67 | 0.58 |
供应商C | 1,900.01 | 790.98 | 0.42 |
供应商D | 3,015.81 | 1,123.56 | 0.37 |
供应商E | 1,835.47 | 676.57 | 0.37 |
供应商F | 226.62 | 372.97 | 1.65 |
平均值(剔除供应商F后) | 4,604.41 | 2,013.45 | 0.44 |
模组加工供应商 | 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 | 年度平均采购额 | 年度平均采购额/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 |
供应商G | 2,215.04 | 9,967.73 | 4.50 |
供应商H | 1,168.31 | 4,502.27 | 3.85 |
供应商I | 2,683.13 | 467.18 | 0.17 |
供应商J | 594.59 | 2,055.31 | 3.46 |
供应商K | 233.01 | 455.56 | 1.96 |
供应商L | 751.18 | 3,521.52 | 4.69 |
平均值(剔除供应商I后) | 992.42 | 4,100.48 | 4.13 |
注1:存货平均余额包含公司向上述供应商客供的原材料成本,年度平均采购额主要系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封测、模组加工费。注2:供应商H包括供应商M和供应商N。
① 封测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与发行人采购规模的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封测供应商的采购额与存放存货规模整体匹配度较高。其中,供应商F年度平均采购额/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显著高于平均值,主要原因系2023年末公司存放在供应商F加工的存货规模较小,仅为44.84万元,导致各年度存货平均余额较低,因此该比例与其他封测供应商会存在一定偏离。
② 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与发行人采购规模的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模组加工供应商的采购额与存货存放数量整体匹配度较高。其中,供应商I年度平均采购额/各年末存货平均余额显著低于平均值,主要系供应商I既是公司境外模组加工供应商又充当公司的境外模组仓库,而境内模组加工完成后会发回公司仓库,因此其年末的存货规模相较于其他模组供应商更大。
综上所述,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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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动管理库存所致,具有合理性,与相关交易规模匹配度较高。
四、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差异、计提比例差异情况,以及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逾期等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差异、计提比例差异情况
1、应收账款信用政策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信用政策 |
泰凌微 |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的信用政策主要包括先款后货和月结30天的信用期,少数规模较大的长期战略合作客户可获得45天-90天的信用期。 |
博通集成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通常对客户执行15-100天不等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公司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稳定。 |
恒玄科技 |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状况、业务合作关系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的信用政策通常为先款后货(无信用期),少数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为7-45天。 |
瑞芯微 | 公司的销售主要采取赊销方式,通过对客户综合实力、信用记录、交易额等进行评估,根据客户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部分交易金额较小或新增客户采取预收部分或全款账款,最大限度减少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经销商,主要客户为具有长期合作经历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公司一般给予30天以内且较为灵活的信用期。公司会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及调整,以保证在有效防范坏账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客户黏合度,增加产品销量。 |
全志科技 |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通常采取款到发货方式,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发出商品;对于个别客户,公司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信用期采取信用额度与信用期孰早原则,通常为3个月以内。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并且对部分客户要求提供担保。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 |
乐鑫科技 |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的信用政策主要包括先款后货和月结30天的信用期,少数规模较大的长期战略合作客户可获得月结45天-90天的信用期。 |
注:上述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来源于相关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为一致。
2、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 泰凌微 | 博通集成 | 恒玄科技 | 瑞芯微 | 全志科技 | 乐鑫科技 |
6个月内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0% | 1.00% | 1.00% | 账期内:0.01% 账期外: 30天以内:1.00% 31天-60天:3.00% 60天以上: |
7-12个月 | 未披露 | 未披露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00%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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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泰凌微 | 博通集成 | 恒玄科技 | 瑞芯微 | 全志科技 | 乐鑫科技 |
2-3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50.00% | 20.00% | 50.00% | 5.00%; 除按账龄计提坏账损失外,根据单个客户的信用风险,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3年以上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预期信用损失率来源于相关公司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为100.00%,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0万元、0.40万元和0.40万元,金额及占比极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泰凌微 | 2.59% | 2.40% | 2.36% |
博通集成 | 2.69% | 3.10% | 1.98% |
恒玄科技 | 1.00% | 1.00% | 1.00% |
瑞芯微 | 1.02% | 1.04% | 1.72% |
全志科技 | 14.98% | 11.97% | 14.88% |
乐鑫科技 | 0.51% | 0.17% | 0.0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恒玄科技、瑞芯微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为接近,整体计提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分散、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且整体账龄较短所致。
(二)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逾期等情况
1、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含1年) | 32,006.35 | 100.00% | 25,205.61 | 100.00% | 19,855.69 | 100.00% |
1至2年 | - | - | 0.40 | 0.00% | - | - |
2至3年 | 0.40 | 0.00%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合计 | 32,006.75 | 100.00% | 25,206.01 | 100.00% | 19,855.69 | 100.00% |
从账龄结构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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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和100.00%,整体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质量高。
2、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逾期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及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逾期金额 | 逾期比例 |
2024年末 | 32,006.75 | 27,212.82 | 85.02% | 222.18 | 0.69% |
2023年末 | 25,206.01 | 25,205.61 | 100.00% | 0.40 | 0.00% |
2022年末 | 19,855.69 | 19,855.30 | 100.00% | 0.40 | 0.00% |
注:2025年3月末,应收账款期后未回款主要位于账期内,该部分应收账款占比为14.28%。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逾期比例低。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为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具备合理性。公司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质量高,期后回款情况良好,逾期比例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五、结合公司产品的备货周期、生产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产品的备货周期、生产周期等情况
1、产品生产周期
晶圆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安排生产,交货周期约为3个月;Flash、PSRAM供应商的交期为1-3个月。芯片封装测试的生产周期为4-6周,模组加工的生产周期为3-4周。
因此,自晶圆下单起测算,芯片产品整体生产周期约为4-5.5个月,模组产品整体生产周期约为5-6.5个月。
2、销售交货周期
自取得正式销售订单至完成交付,周期约为2周-1个月。具体交期受市场需求波动、库存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3、产品备货周期
由于销售交付周期通常短于产品整体生产周期,且公司产品通用性强,备货风险低,公司会提前储备原材料库存,并对部分库存商品提前安排封装测试和模组加工,以确保订单按时交付,降低下游客户缺货的风险。采购部门结合未来6个月的销售预测、库存现状及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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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备货策略。当前芯片及模组的成品库存水平约为1-3个月,原材料库存水平为3-6个月,以保障供应连续性并应对交期波动风险。
(二)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构成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
金额 | 变化额 | 金额 | 变化额 | 金额 | |
原材料 | 24,195.39 | 14,859.07 | 9,336.32 | -18,269.67 | 27,605.99 |
库存商品 | 15,439.93 | 4,962.88 | 10,477.05 | -3,470.49 | 13,947.54 |
委托加工物资 | 9,780.13 | 4,172.85 | 5,607.28 | 1,305.02 | 4,302.26 |
在产品 | 446.67 | 446.67 | - | - | -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 49,862.13 | 24,441.48 | 25,420.65 | -20,435.14 | 45,855.79 |
营业收入 | 200,691.97 | 57,385.48 | 143,306.49 | 16,193.77 | 127,112.72 |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与营业收入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如下:
1、2022年度分析
2022年度,受全球宏观经济受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消费类市场需求较淡,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略有下降。由于2021年集成电路行业产能供应紧缺,公司为应对未来消费可能反弹而上游供应不足的风险,策略性担当产业链蓄水池进行备货,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为27,605.99万元,占比为60.20%,系存货最主要的构成,2022年末原材料及存货账面余额均处于历史高位。
2、2023年度分析
202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2.74%,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4.56%,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背离,主要分析如下:2023年度,由于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产品矩阵,次新类的高性价比产品ESP32-C3和高性能产品线ESP32-S3在本年度顺利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这些产品能够满足更广泛的客户应用需求,助力公司拓展新的客户与业务,最终实现了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0,435.14万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18,269.67万元,系存货下降最主要的构成。本年末存货规模下降主要原因系前期库存充足,而本年度下游客户的需求复苏较弱,公司未增加大量备货,选择将库存维持在合理水平。
3、2024年度分析
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40.04%,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上升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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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下游各行各业数字化与智能化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2023-2024年的新增潜力客户逐步放量。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4,441.48万元,增幅较大,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较2023年末分别增加14,859.07万元、4,962.88万元和4,172.85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59.15%、47.37%和74.42%,主要系新增潜力客户的业务开始放量,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公司目前处于积极备库存阶段。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55,78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5.85万元,同比增长44.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78.89 万元,同比增长73.80%,期后销售情况良好。综上所述,公司存货的备货水平系根据对未来市场的供需预测确定,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系根据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产品矩阵不断丰富等因素决定,营业收入相较于期末存货余额有一定的滞后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六、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覆盖等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存货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情况
1、存货库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360天以内 | 47,216.91 | 94.69% | 22,273.34 | 87.62% | 41,879.05 | 91.33% |
361-720天 | 1,104.47 | 2.22% | 1,833.90 | 7.21% | 3,181.75 | 6.94% |
720天以上 | 1,540.75 | 3.09% | 1,313.41 | 5.17% | 795.00 | 1.73% |
合计 | 49,862.13 | 100.00% | 25,420.65 | 100.00% | 45,855.7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360天以内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1,879.05万元、22,273.34万元和47,216.91万元,占比分别为91.33%、87.62%和94.69%。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360天以内,库龄分布合理。
2、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期后一季度实现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① | 14,454.57 | 9,722.07 | 13,409.37 |
期后一季度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金额② | 11,331.84 | 6,807.37 | 7,8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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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期后存货销售率③=②/① | 78.40% | 70.02% | 58.41% |
注:一季度通常为公司全年销售的淡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分别为58.41%、70.02%及78.40%,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的情况。
3、在手订单覆盖率
由于公司产品通用性强,可满足下游多行业的应用,因此采用提前备货的库存运营策略,以快速响应客户订单需求,增强客户的交付体验。客户下单后,公司的实际交货周期较短。消费电子行业下游客户生产安排节奏快,追求交货的快速灵活,如供应商的交付能力强,客户会临近生产排期才开始下订单。公司以自行备货量,换取对客户的快速交付速度。公司交付能力强,本土化服务优势明显,能满足客户紧急生产需求。
因此,在手订单覆盖率不具有参考意义,存货期后销售率更能反映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测把握。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泰凌微 |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博通集成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恒玄科技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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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
瑞芯微 | 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全志科技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乐鑫科技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注:上述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来源于相关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公司基本一致。
(三)存货跌价计提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泰凌微 | 账面余额 | 16,287.02 | 17,347.93 | 26,9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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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跌价准备 | 2,570.85 | 1,999.95 | 2,244.96 | |
计提比例 | 15.78% | 11.53% | 8.34% | |
博通集成 | 账面余额 | 46,868.49 | 44,815.74 | 57,007.64 |
跌价准备 | 7,193.61 | 16,605.06 | 18,984.77 | |
计提比例 | 15.35% | 37.05% | 33.30% | |
恒玄科技 | 账面余额 | 82,838.05 | 75,323.16 | 101,299.93 |
跌价准备 | 10,415.46 | 9,545.22 | 6,698.68 | |
计提比例 | 12.57% | 12.67% | 6.61% | |
瑞芯微 | 账面余额 | 86,014.61 | 130,896.35 | 150,230.89 |
跌价准备 | 7,655.85 | 5,808.99 | 3,851.76 | |
计提比例 | 8.90% | 4.44% | 2.56% | |
全志科技 | 账面余额 | 63,589.49 | 49,942.19 | 60,843.71 |
跌价准备 | 7,851.82 | 6,404.77 | 3,490.27 | |
计提比例 | 12.35% | 12.82% | 5.74% | |
乐鑫科技 | 账面余额 | 49,862.13 | 25,420.65 | 45,855.79 |
跌价准备 | 1,300.10 | 1,185.39 | 957.60 | |
计提比例 | 2.61% | 4.66% | 2.09% |
根据上表,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瑞芯微较为接近,但低于其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品通用性强,主要产品均非定制款,适用于物联网领域下游多个细分产业和不同客户,客户结构分散,因此产品生命周期长,不易受单个下游行业需求下降影响而导致存货快速跌价。如ESP8266系列芯片于2014年发布,至今仍在销售且销售规模保持稳定;ESP32系列芯片于2016年发布,至今仍在销售且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合理、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七、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的收入构成表,对经销商的收入金额进行了分析;通过询证函以及走访的核查方式针对经销商的收入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进行了访谈确认;取得了经销商盖章确认的各期进销存金额情况;以抽查方式实地走访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的部分终端客户,访谈了解了终端客户的主营业务、采购公司产品等情况;访谈了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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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关于经销商、方案商、模组商的定义及分类情况;查阅了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合同,并对其中的收入相关的核心条款进行了分析;查阅了《国际货物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复核了其中关于FOB方式下的收入确认相关条款。
2、查阅了富联通讯与发行人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了解与发行人交易的内容,并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富联通讯与发行人交易的业务内容、相互独立性进行了确认;通过公开信息检索核查了富联通讯的基本情况、行业地位、市场口碑等信息;获取了富联通讯与其他主要可比客户、供应商的价格比较表,并针对价格公允性情况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
3、获取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核查公司境内外销售明细、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情况、境内外销售占比等,核查公司各个销售主体对应的境外销售收入;针对公司境外主要客户执行了独立函证程序,通过函证核实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访谈公司主要境外客户,了解其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业务模式,交易条款、交易金额等;获取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导出的公司海关出口数据、获取公司出口退税明细表,核查各期海关出口金额、出口退税金额与公司境内子公司出口部分收入的匹配性;取得从外汇管理局导出的收汇信息,核查各期外汇收汇金额与公司境内子公司出口部分收入的匹配性;抽查各期交易额较大境外客户的出口报关单;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放在境外,以及存放在封测、模组加工供应商的存货明细,以及发行人向封测、模组加工供应商采购的明细表;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发行人与其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计提比例;获取并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明细,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和逾期情况表;
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产品的备货周期、生产周期,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构成表;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发行人与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获取并分析发行人的存货库龄构成明细和库存商品期后销售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各年前五大经销商收入占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6.72%、75.92%、71.2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比例较高,期末持有发行人存货占比较小,不存在蓄意堆货、囤货的情况。发行人关于经销商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关于经销收入的确认具有准确性;
2、富联通讯同时为发行人的客户及供应商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及必要性,富联通讯与发行人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与其他可比客户及供应商交易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差异合理,发行人境内子公司的境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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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收入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公司在境外存放存货、在封测及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的规模变动主要系公司主动管理库存所致,具有合理性,与相关交易规模匹配度较高;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为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具备合理性。公司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质量高,期后回款情况良好,逾期比例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5、公司存货的备货水平系根据对未来市场的供需预测确定,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系根据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产品矩阵不断丰富等因素决定,营业收入相较于期末存货余额有一定的滞后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合理、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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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关于其他
4.1请发行人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类金融业务的界定如下: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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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1、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支付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投资资金,或披露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意向、新签投资协议的情况。
3、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借予他人的情况。
4、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形,但上述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财务性股权投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财务性股权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三、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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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类金融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投资)的主要科目如下:
科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主要构成 | 财务投资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无 |
其他应收款 | 1,997.80 | 押金、备用金、保证金、员工借款、代扣代缴款和出口退税款 | 无 |
其他流动资产 | 23,312.99 | 1年以内到期的大额存单、进项税出口待退税、增值税进项留抵、预缴企业所得税 | 无 |
债权投资 | 41,354.29 | 剩余持有期限1年以上的大额存单 | 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96.78 | 权益工具投资 | 无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422.16 | 权益工具投资 | 1、持有的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系财务性投资,2024年12月末账面价值为1,987.93万元 2、持有的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系财务性投资,2024年12月末账面价值为1,434.23万元 |
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 | 3,422.16万元 | ||
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9% |
(一)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押金、备用金、保证金、员工借款、代扣代缴款和出口退税款。上述款项均系日常业务开展产生,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或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大额存单、进项税出口待退税、增值税进项留抵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均系日常业务开展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债权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债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方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认购金额 | 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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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认购金额 | 风险等级 |
民生银行上海世纪公园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3-20 | 2026-3-20 | 1,000.00 | R1 |
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5-10 | 2026-5-10 | 2,000.00 | R1 |
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5-24 | 2026-5-24 | 2,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6-1 | 2026-6-1 | 5,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6-8 | 2026-6-8 | 3,5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7-6 | 2026-7-6 | 5,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7-13 | 2026-7-13 | 5,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7-20 | 2026-7-20 | 5,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7-27 | 2026-7-27 | 5,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8-3 | 2026-8-3 | 1,000.00 | R1 |
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保本型大额存单 | 2023-8-10 | 2026-8-10 | 5,000.00 | R1 |
认购金额小计 | 39,500.00 | ||||
计提大额存单收益 | 1,854.29 | ||||
合计 | 41,354.29 |
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均为低风险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主体名称 | 投资时间 | 账面价值 | 主营业务 | 投资背景及原因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深圳四博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 | 372.24 | 模组产品的应用及开发 |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下游 | 否 |
富联通讯 | 2021年 | 2,724.54 | 通信模组研发、设计及生产 |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上下游 | 否 |
合计 | 3,096.78 |
深圳四博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富联通讯均为公司所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公司投资上述公司目的均为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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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主体名称 | 投资时间 | 账面价值 | 主营业务 | 投资背景及原因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 | 1,987.93 | 股权投资 | 获取投资收益 | 是 |
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 | 1,434.23 | 股权投资 | 获取投资收益 | 是 |
合计 | 3,422.16 | - | - |
注:2025年3月22日,公司已公告决策不再对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21年10月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参与投资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占比为7.65%。该公司设立目的仅为投资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2.5亿元,投后股权占比为0.795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苏州芯动能显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2、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22年8月以自有资金1,500.00万元参与投资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湖南钢”),出资比例为4.34%。该合伙企业设立目的为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泛半导体,产业互联网与数字经济,眼视光产业上下游、智能穿戴设备(AR与VR等)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截至2024年末,滨湖南钢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 | 投资时间 | 持股比例 | 投资金额(万元)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晶圆测试核心硬件探针卡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 2022年12月 | 0.69% | 3,010.00 |
圆周率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 | 晶圆芯片探针卡基板 | 2022年12月 | 0.55% | 350.00 |
雷鸟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消费级AR眼镜的技术研发 | 2023年2月 | 1.32% | 1,200.00 |
辽宁拓邦鸿基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半导体石英制品和光伏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23年6月 | 4.04% | 4,000.0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滨湖南钢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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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相关规定;
2、了解财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并就发行人对外投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逐条核查分析;
3、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实施及拟实施的对外投资,以及相关对外投资的背景、是否符合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4、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协议、理财产品清单及理财产品协议等资料;查阅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等公告文件,取得并分析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科目明细,核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
4.2请发行人说明:结合明栈信息的经营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说明公司收购明栈信息形成的商誉,是否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明栈信息的经营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明栈信息以其创新的硬件开发方法而闻名,并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模块化、开源的平台,简化了物联网和嵌入式系统解决方案的创建,大大提高了部署效率。明栈信息的生态系统围绕旗舰主控模块构建,该模块由乐鑫科技的ESP32系列芯片驱动,两家公司之间有深厚的技术协同效应。
明栈信息的产品组合主要包括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所需的控制器和其他硬件模块,主要销往工业、教育和开发者市场。其以每周上新一款硬件产品的惊人速度保持着快速创新节奏。多样化的产品组合中已有300多个SKU,能帮助开发者快速实现原型机验证。其产品在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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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者市场中的增长,可协同乐鑫科技强化在开发者生态中的影响力。同时也加速了乐鑫科技的产品在终端客户中的设计进程,最终为乐鑫科技的芯片和模组业务带来更多B端商机。报告期内,明栈信息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总资产 | 7,574.42 | 3,913.11 | 2,575.94 |
总负债 | 3,313.03 | 372.11 | 341.38 |
净资产 | 4,261.39 | 3,540.99 | 2,234.57 |
营业收入 | 7,236.56 | 5,374.43 | 4,093.83 |
利润总额 | 1,420.76 | 1,366.05 | 981.27 |
净利润 | 887.10 | 1,365.95 | 981.12 |
2022-2024年,明栈信息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明栈信息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下降478.85万元,主要系明栈信息补缴的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剔除2024年度补缴所得税的影响,明栈信息的利润总额在2022-2024年度整体保持增长趋势。
二、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假设
(一)资产组的选定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明栈信息 | 经营性长期资产 | 经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IoT开发套件业务最小资产组合 |
(二)主要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评估对象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预测期内与评估对象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
(4)假设和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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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假设评估对象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评估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未来能持续以租赁方式取得生产经营场所;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现金流保持目前基本均匀发生的状况;
(5)假设高新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到期后得以延续。
3、具体参数选取
项目 | 具体参数 |
基准日 | 2024年12月31日 |
预测期 | 2025-2029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30% |
预测期利润率 | 15%-18%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0% |
稳定期利润率 | 18% |
折现率(税前) | 13.45% |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
基于上述参数假设,测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7,465.40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② | 5,609.87 |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③=①+② | 13,07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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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资产组的价值④ | 4,374.82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⑤=③+④ | 17,450.09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⑥ | 20,670.56 |
是否减值(⑤>⑥,是) | 否 |
注:因相关会计准则未明确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否含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不包含于资产组,资产组更加稳定,更符合准则“对于同一资产或资产类别所认定的现金产出单元在各期间应保持一致”的规定。因此在进行商誉测算时,未包含营运资金
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明栈信息的主要历史财务数据与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预测期(2025-2029年)参数 | 报告期(2022-2024年)数据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30% | 32.95%(复合增长率)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0% | |
预测期利润率 | 15%-18% | 20.55%(平均值) |
稳定期利润率 | 18% |
2022-2024年,明栈信息所在资产组实现收入分别为4,093.83万元、5,374.43万元和7,236.56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2.95%,高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期和稳定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2024年,明栈信息所在资产组实现利润率平均值为20.55%,高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期和稳定期利润率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明栈信息经营情况良好,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参数及假设谨慎、合理,收购明栈信息形成的商誉不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了明栈信息的经营情况,获取了报告期内明栈信息的主要财务数据;获取并分析了明栈信息的商誉减值测试明细表。
2、获取并分析了发行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了解了相关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是否合理,对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进行复核。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明栈信息经营情况良好,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参数及假设谨慎、合理,收购明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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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的商誉不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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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天职业字[2025]29618号(本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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