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罗妙成女士(独立董事),委员为郭晓红女士(独立董事)、侯艳萍女士。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1 | 2024/1/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2 | 2024/4/19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年度报告初步审计沟通会》 |
3 | 2024/4/2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4 | 2024/8/19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 2024/10/25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6 | 2024/12/2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前沟通会》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华兴所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华兴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包括公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对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予以特别关注,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公司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经营环境和公司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审计工作,提高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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