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_公司公告_福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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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7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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