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_公司公告_福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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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华兴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华兴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并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华兴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

和评价,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12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调整后的报表主要指标、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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