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19年度公司总裁徐宗祥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总裁徐宗祥兼任控股股东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尽责,能够优先履行本公司总裁职务,集中精力于推动中国通号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处理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因上述兼职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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