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_公司公告_睿创微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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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47,3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203,000元。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9元/股。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马宏、王宏臣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以2023年10月23日为授予日,以19.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6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在多维感知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创新企业,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为奇投资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

1亿元,参与发起设立烟台创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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