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26,9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3,973,0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为“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2020年4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9月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2 | 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000.00 | 12,001.00 |
3 | 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 | 8,000.00 | 8,082.46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000.00 | 45,083.4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5 | 新设投资齐新半导体 | 26,000.00 | 26,000.00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6,000.00 | 66,000.00 | |
合计 | 110,000.00 | 111,083.4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2019年7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6,155,446.28元。
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为“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2020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2020年7月2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使用26,000万元超募资金与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山东齐新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以上2个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同意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浪路南侧、中石伟业地块西侧、钮豹公司东侧,该地点为公司无锡分公司所在地。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有投资项目,即“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完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结息款(扣除手续费) | 节余总额 |
非制冷红外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0.00 | 11,751,332.26 | 11,751,332.2 |
注1: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因行业原因价格上涨,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已不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期募集资金超支金额82.4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注2: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人工工资因受施工工期延长的影响,工资增加,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已不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期募集资金超支金额1万元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注3:上述节余总额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的大额存单50,000,000.00元以及募集资金活期存储26,344,735.07元。
注4:超募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为663,944,660.3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新设投资齐新半导体投资金额26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税费3,944,660.38元。上述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不含2023年度结息款及闲置资金投资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节余金额合计20,028,420.75元,考虑到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上述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总金额合计为76,344,735.07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发展。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加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结息款(扣除手续费) | 节余总额 |
焦平面芯片技术改及扩建项目 | |||||
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 | 80,000,000.00 | 80,824,553.57 | -824,553.57 | 2,700,774.49 | 1,876,220.92 |
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0,000,000.00 | 120,010,000.00 | -10,000.00 | 7,088,963.74 | 7,078,963.74 |
超募资金 | 683,973,081.13 | 663,944,660.38 | 20,028,420.75 | 35,609,797.4 | 55,638,218.15 |
合计 | 1,133,973,081.13 | 1,114,779,213.95 | 19,193,867.18 | 57,150,867.89 | 76,344,735.07 |
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6,344,735.07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 安 楠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