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_公司公告_睿创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睿创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5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54)。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监事谨慎考虑并研究后决定提名刘岩、孙瑞山2人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岩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孙瑞山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2-056)。

(四)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