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睿创微纳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睿创微纳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不需要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 |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保荐
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高度关注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高度关注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睿创微纳经营情况,对睿创微纳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2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睿创微纳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睿创微纳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睿创微纳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睿创微纳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睿创微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睿创微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及其关键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纠正措施。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睿创微纳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 2022年上半年度,睿创微纳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保荐机构将在年度末安排定期现场检查。 |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相关文件指出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披露不准确、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保荐代表人与公司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要求公司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与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红外成像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近年来公司实现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如果公司技术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失败,将导致盈利降低甚至造成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以马宏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部分重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对于产品加工工艺的精密度、产品性能的稳定性方面等有较为严苛的要求,同时由于晶圆加工、吸气剂等上游行业集中程度较高,因此在晶圆、
晶圆加工服务及吸气剂等重要原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选择单一或少量供应商进行合作,采购集中度较高。如果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产品质量下降或产能紧张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红外热像仪整机、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统等,公司提供的产品具有型号多、技术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技术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产品研发、制造等技术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如果公司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出现质量未达标准的情况,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的影响,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 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47.26%,较上年同期下降16.20个百分点。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加、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化,整体利润率水平可能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另外,若公司在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成本管控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单价和成本的波动,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 68,213.1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528.34 万元,增幅 16.24%,其中无锡华测应收账款余额 17,845.36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26.16%。公司应收款项的客户主要是特种装备客户或者是有行业影响力且信誉较高的大客户,并且根据历史回款情况看,从历史经验看相关应收账款回收良好。
应收账款的快速增长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了影响,增加了公司对业务运营资金的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3、存货跌价的风险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金额为143,688.09万元,较期初增长19.52%。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而快速增加。虽然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合理控制存货,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等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起步较晚,部分民用市场尚未成熟
我国红外热像产业起步较晚,部分市场应用相对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尚有巨大的市场培育和成长空间。目前,我国红外热像仪应用最成熟的民用市场主要是电力检测、安防监控,其它如工业测温、人体测温、消费电子等领域发展迅速,汽车辅助驾驶领域前景广阔,但总体应用不够成熟。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红外热像仪成本和价格的进一步降低,红外成像技术将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得到应用。但我国民用市场能否有效培育和成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特种装备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相关政策变化的风险
自2007年以来,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及国务院先后下发多个文件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作出规定。作为民营企业,公司抓住了特种装备市场迅速发展的机遇,特种装备类红外产品研制业务逐步扩张,若国家对特种装备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特种装备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若未来我国与公司主要的产品出口国贸易关系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53,080.84万元,占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为49.16%。由于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的子公司艾睿光电、无锡奥夫特、无锡华测、华大信安特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4年;子公司苏州睿新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2年;子公司合肥英睿、无锡英菲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3年。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45 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 号)规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经工信部认定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并于2021年5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本公司2017年度为首次获利年度(股改时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净资产折股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当地税务局认定为税务亏损,故2017年为首次获利年度),故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和实施可能带来企业纳税税率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4、政府补贴降低的风险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39.55万元。作为国家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先后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多个研发项目。项目将在完成验收后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从而增厚公司未来各期利润。国家政
策的变化和产业导向将对相关产业投资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成熟,公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贴可能会逐步减少,从而会对公司的利润规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5号)和《关于对马宏、赵芳彦、高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不属于重大违规事件。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86,791,829.32 | 870,222,866.48 | 2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469,711.90 | 269,573,408.52 | -5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306,433.85 | 258,293,834.32 | -6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66,227.10 | 4,301,505.61 | 2,040.3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25,552,282.74 | 3,484,938,310.81 | 4.03 |
总资产 | 5,606,617,331.57 | 4,891,396,285.82 | 14.62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27 | 0.6058 | -58.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13 | 0.6012 | -58.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32 | 0.5804 | -61.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8.80 | 减少5.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0 | 8.43 | 减少5.6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59 | 18.96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89%,主要系红外热像仪整机和微波射频系统及组
件带来的收入增长。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红外热像仪整机实现收入60,146.6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5.70%,同比增长73.26%;红外探测器及机芯模组实现收入31,575.4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9.24%,同比下降37.26%;微波射频系统及组件实现收入14,758.9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3.67%,实现主体主要为无锡华测。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1.55%,主要系产品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长所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7.26%。报告期内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另外,公司持续加大新业务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加强开拓市场,使期间费用大幅增长。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8.28%、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8.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已经在人才、技术和研发、产品、平台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不存在导致核心竞争力收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
1、人才优势
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技术领域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图像处理算法等,全面覆盖了公司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6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2.42%,研发团队稳定性强,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设立之初即加入公司,长期从事光电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程及量产制造,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企业,在非制冷红外成像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项目市场化能力。公司已掌握集成电路设计、MEMS传感器设计及制造、封装测试、机芯图
像算法开发、系统集成等非制冷红外成像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出世界第一款像元间距8μm、面阵规模1920×1080的大面阵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提出行业第一个红外真彩转换算法并建立了第一个红外开源平台,夯实了公司在非制冷红外领域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知识产权1725个,已获批1163个。公司于2017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于2020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课题类型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灵敏度技术方向。公司自2009年起进入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领域,已经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并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丰富经验,对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的应用环境也更加了解,具备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
3、全系列产品量产优势
公司具有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和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研制与批量生产经验,目前已经成功研发并批量生产256×192面阵、384×288面阵、640×512面阵、1024×768面阵及1280×1024面阵,像元尺寸为35μm、25μm、20μm、17μm、14μm、12μm、10μm和8μm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和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成功研发并实现批量生产一系列红外探测器和机芯模组产品,面向工业领域、视觉感知与探测领域、汽车领域、户外领域等多系列多款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新一代智能手机红外热像仪等消费类产品,系列用于手持观瞄、车载光电系统等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
4、平台优势
公司在“核高基”项目支持下,建有读出电路设计、焦平面阵列设计、封装与可靠性设计平台,具备组件全流程设计能力,已实现35μm至8μm像元间距、1920×1080至256×192面阵规模系列化产品的全流程设计。焦平面阵列制造技术平台线宽从0.18μm提升至0.13μm。生产平台扩充组件年产能,金属封装和陶瓷封装红外探测器年产能达到80万只,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年产能达到260万只。公司拥有完整的全性能测试平台,能覆盖1920×1080至256×192阵列规模
非制冷红外焦平面组件全性能测试。此外,随着各个领域对红外成像产品的可靠性要求日益严格,可靠性保障平台成为红外成像产品技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建有完整的可靠性设计、筛选和检验保障平台,并通过了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保证了公司各系列红外产品能够进行全面的可靠性筛选。依托于公司的技术平台,公司产品能够保证迭代速度和技术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红外技术方面,拓展8μm系列产品集,开启8μm 1280×1024 、8μm 640×512两款产品的设计开发;优化提升12μm系列产品,完成12μm 384×288高性能WLP探测器和新款12μm 1280×1024陶瓷封装探测器的研制,产品具有高灵敏度、微型化、低成本、低功耗等优势,已开启量产导入。波段涵盖中波、长波的系列化制冷型红外机芯组件产品逐步成熟,并应用于光电侦查、工业检测、边防海防等领域。短波红外产品方面,研制了15μm 640×512 InGaAs探测器产品,基于该探测器研制并发布了短波红外机芯组件产品,短波红外在光伏检测、半导体检测、空间通信、视觉增强等多领域具备应用场景。自此,公司完成了短波、中波、长波红外技术的全面布局。在红外图像处理芯片方面,研制了第二代红外图像处理芯片,在图像质量、接口类型、功耗、SDK完备性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目前已完成设计,等待制样。面向工业应用,实现了经济型到高端型全系列在线式热成像测温产品线和便携手持式热成像测温仪产品线的全覆盖;布局气体泄漏检测产品,推出制冷型便携式气体泄漏检测仪CG300系列;2022年公司积极推动光谱成像技术的横向拓展,推出640×512分辨率高性能短波成像工业相机,布局工业缺陷检测应用市场;面向视觉监控领域,完成了半球、筒机、云台等多个系列视觉产品的研发和量产;积极推动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消费级领域的应用,发布了PX1三防手机热像仪等新品;参与《T/CAQI 204-2021 红外非接触式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系统》标准起草及发布,助力疫情防控;持续提升室内外机器人自主导航算法框架,包括实时建图与定位、路径规划、避障与控制、决策等模块。基于用户需求,户外运动产品线快速应对和产品迭代,推出了TUBE系列和ZOOM系列的V2 升级版,
持续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市场首款1280高分辨率户外红外热像仪,高分辨率、高性能探测器带来的细腻画质,得到评测用户的高度认可;成功开发Hybrid系列高端户外产品以及Thermal+全新品类户外产品。车载方向,完成Asens车载红外夜视产品在汽车行业的布局,产品涵盖单红外、双光融合以及双红外等类型,做到从256到1280不同分辨率全覆盖,满足汽车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领域的应用需求。面向无人驾驶矿卡和矿井车辆,成功研发180度超大视场角实时红外拼接产品和二类本安型产品,助力国家智慧矿山和矿井建设。微波方面,Ku波段T/R组件、Ku波段一维相控阵天线、Ku波段地面监视雷达小批量生产和交付,完成关键元器件国产化;Ku波段二维有源相控阵天线/雷达完成8×8子阵级验证、W波段射频前端/雷达完成馈源模块、变频模块和频综模块的初样件验证;商业航天卫星通信相控阵天线项目完成前期调研、方案论证和关键技术验证,开始启动产品研制;致力于宽带大功率、小型化、集成化组件的研发。激光方面,已完成人眼安全铒玻璃激光器系列产品和人眼安全激光测距机系列产品研制并量产;启动了系列化激光雷达产品样机的研制,主要面向车载自动辅助驾驶、无人车及机器人等应用,产品类型主要为MEMS混合固态,激光波长包括905nm和1550nm,可满足500m以内多种距离的应用需求。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822.9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668.01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154.98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支出2,354.98万元,超募资金投资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78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76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00.00 |
项目
项目 | 金额(元)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66,026,918.87 |
募集资金净额 | 1,133,973,081.13 |
减:发行费用相关税费 | 3,944,660.38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398,229,893.91 |
减: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款 | 260,000,000.00 |
减: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11,371.62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0.00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47,779,473.25 |
加:利息收入 | 8,126,992.9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127,693,621.43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35902368110711 | 活期 | 31,199,428.4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 | 37050166666000001364 | 活期 | 1,867,584.5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 | 12656000000794608 | 活期 | 38,971,785.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35902368110603 | 活期 | 54,868,907.6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35902463010606 | 活期 | 79.5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35902463010805 | 活期 | 785,835.93 |
合计 | 127,693,621.43 |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马宏直接持有公司68,400,000股,通过烟台深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59,221股、233,766股;
公司董事李维诚直接持股46,870,130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直接持股3,075,000股,截至报告期末共质押
1,828,675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直接持股469,906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斌直接持股3,011,312股,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430股;公司董事笪新亚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邵怀宗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黄俊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洪伟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岩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魏慧娟直接持股242,747股;公司监事孙瑞山直接持股371,039股;公司副总经理陈文礼直接持股680,000股;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财务总监高飞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 刘芮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