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_公司公告_睿创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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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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