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 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最近五年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
(1)2020年1月20日和1月21日,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上就公司产品是否应用于传染性疾病的人群侦测和防控项目、有没有提供人体红外测温的模组、是否生产手持红外测温设备进行提问。1月21日,公司作出回复,称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测温模组及人体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可以对高热人群作出精确筛查,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测温模组和人体体温快速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已经应用到疫情筛查一线。2020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0005号);2020年3月8日,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芳彦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证科创公处函〔2020〕0009号)的纪律处分;2020年3月9日,公司和
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11〕号)。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芳彦于2020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合计80,000股,成交均价为85.015元/股,监事陈文祥于2020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合计5,000股,成交均价为85.16元/股。公司首次预约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上述交易构成窗口期减持股票。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股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0041号);陈文祥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针对其窗口期违规减持给予的口头警示;赵芳彦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芳彦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0〕0002号);赵芳彦、陈文祥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赵芳彦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20〕259号)、《关于对陈文祥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20〕260号)。
2、 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