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科创公监函上证科创公监函上证科创公监函上证科创公监函〔〔〔〔2020202020202020〕〕〕〕0002000200020002号号号号
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赵芳彦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赵芳彦,时任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经查明,2020年8月3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芳彦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拟自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减持前,赵芳彦持有公司股票4,675,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2020年9月29日,赵芳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合计80,000股,成交均价为85.015元/股,成交金额6,801,200元。公司首次预约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上述交易系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构成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另经查明,赵芳彦已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向公司缴
纳50万元罚款。
影响,
同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赵芳彦的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以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规范运作
事(监事、
规范运作高级管理人员
芳彦及时向公司及
高级管理人员本所报告
告、终止减持计划、
本所报告缴纳罚款
缴纳罚款度上减轻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鉴于
度上减轻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上述违规事实和
和《
上述违规事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
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会秘书兼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财务总监赵芳彦
上市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赵芳彦监事
券交易等活动时,
监事严格遵守法律
业务规则,以及在《
严格遵守法律董事
中做出的承诺,
董事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同时
,赵芳彦
同时 | 因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对公司造成负面 |
。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董事 |
》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第十三条 |
》(以下简称《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股票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规范运作
》第4.6.8条等规定,
规范运作 | 也违反了其在 |
)声明及承诺书》
高级管理人员 | 中做出的承诺 |
相关违规行为,
本所报告 | 并主动采取发布致歉公 |
、
缴纳罚款 | 辞去相关职务等补救措施 |
,
度上减轻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 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
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上述违规事实和 |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的有关规定 |
:
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 副总经理 |
予以监管关注。
财务总监赵芳彦监事
、
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 |
、法规、
严格遵守法律 |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 声明及承诺书 |
,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公司监管部
二〇二〇
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年十月十五日
年十月十五日
因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对公司造成负面
因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对公司造成负面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
上市公司董事第十三条
、《上
第十三条股票
上市规则》)
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也违反了其在
《董
也违反了其在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赵
中做出的承诺并主动采取发布致歉公
并主动采取发布致歉公辞去相关职务等补救措施
,一定程
辞去相关职务等补救措施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
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第14.2.2条
》的有关规定
,
的有关规定副总经理
、董事
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
,在从事证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声明及承诺书
》
声明及承诺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科创板公司监管部
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