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_公司公告_睿创微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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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3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566,446.2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89,000.0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60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97.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25,000.0025,000.00
2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2,000.0012,000.00
3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8,000.008,000.00
合计45,000.004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2,566,446.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截至2019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拟置换金额
1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250,000,000.004,576,041.754,576,041.75
2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20,000,000.003,873,120.513,873,120.51
3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80,000,000.004,117,284.024,117,284.02
合计450,000,000.0012,566,446.2812,566,446.28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997.16万元(含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合计6,000.00万元(含税)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997.16万元(含税)。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358.90万元(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截至2019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金额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3,589,000.003,589,000.00
合计3,589,000.003,589,000.00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6,155,446.28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6,155,446.28元。

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6,155,446.28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其认为:睿创微纳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睿创微纳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睿创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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