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6,155,446.28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7)。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