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_公司公告_睿创微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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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睿创微纳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60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97.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97.31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8,397.3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25,000.00278.75
2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2,000.000
3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8,000.00173.45
总计45,000.00452.20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8,397.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睿创微纳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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