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_公司公告_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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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需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可行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谈建忠、JIONG ZHOU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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