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_公司公告_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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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已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已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谈建忠、党锋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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