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瑶健康(605388)_公司公告_均瑶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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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瑶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3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2024年1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7号》、《解释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5、公司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本公司自2024年

日起实施“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实施“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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