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预留授予部分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以2021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50.81元/股。同时,同意预留部分除本次授予外剩余的1.338万股不再进行授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名激励对象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应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500股,回购价格为5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50.8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