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_公司公告_沪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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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成三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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