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翌)
作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陈翌先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81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同济大学机械学院助教、讲师、实验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1994年3月至1999年11月,历任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所《德国研究》杂志编辑、副研究员;1999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同济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2000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18年6月,历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历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济大学外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任同济大学外事办公室主任;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任同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国际工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2023年9月退休。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翌 | 9 | 9 | 0 | 0 | 2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此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分别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的3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保持沟通顺畅,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状况,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对审计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跟踪与监督,并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对公司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评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四)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注重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
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经营动态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积极协助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科学、合理,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有关考核激励办法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绩效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最新监管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核各项议案,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保持了公司管理层的顺畅沟通,助力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的发挥,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报告人:陈翌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