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_公司公告_沪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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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11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4年4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年1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4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以募集资金投入
1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40,00013,452.51
合计40,00013,452.51

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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