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普股份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东海天普 | 销售商品 | 25.00 | 1.41 | 1.90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东海天普 | 提供劳务 | 580.00 | 548.79 | 121.79 |
其他 | 东海天普 | 厂房、公共设施、水电 | 725.00 | 689.14 | 99.21 |
其他 | 东海天普 | 营销服务费 | 9.00 | 6.28 | 1.74 |
合计 | 1,339.00 | 1,245.62 | 224.6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天普”)
法定代表人:流郷健二
注册资本:4,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4555号1幢
经营范围:汽车用胶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营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股权结构:住友理工株式会社持股60%,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4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490万、净资产7,015万、主营业务收入13,106万、净利润1,513万。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普”)持有东海天普40%股权,公司董事尤建义和监事沈伟益为东海天普董事,故东海天普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位于同一厂区,上海天普将部分厂房租赁给东海天普作为办公、生产及经营用场地。上述关联交易包括厂房租赁、污水处理费、水电费、提供劳务等,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方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所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6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39万元。关联董事尤建
义和监事沈伟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东海天普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的关联交易行为,同意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普股份召开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和监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天普股份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