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调整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0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办公楼三楼)
(五)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支持人:董事长尤建义先生
二、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 、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大会代表)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四、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五、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六、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56万元变更为13,40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056万股变更为 13408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 年 8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拟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20,000股,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5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08万元。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集中存管。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有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七条 经理每届任期3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
第一百二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九条 经理应制定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百三十条 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
第一百三十一条 经理可以在任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 |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经理履行职务。 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经理的,由半数以上副经理共同推举的副经理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总经理履行职务。 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总经理的,由半数以上副总经理共同推举的副总经理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指定报纸和网站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期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期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童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提名杨双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当选,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双飞女士简历如下:
杨双飞女士,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车间检验员、车间主任助理、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质保部部长,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质量副总,宁波市天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部副总等职务。现任宁波市天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运行总监。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