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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55证券简称:天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815,125.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2,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9,609,6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03%,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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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00%以上。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没有规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609,600 | 29,497,600 | 29,497,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066,025.60 | 30,608,245.82 | 25,563,155.2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5,815,125.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8,604,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元) | 29,745,808.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元) | 108,604,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365.1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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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