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_公司公告_安德利: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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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9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5198公司简称:安德利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德利605198德利股份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安德利果汁0221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艳辉王宁
电话0535-33960690535-3396069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9号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9号
电子信箱andrezq@northandre.comandrezq@northandre.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886,574,487.602,779,525,659.87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81,917,387.352,645,765,542.311.3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48,076,076.72632,178,357.4349.97
利润总额201,189,911.86134,018,191.155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01,023.04133,833,355.585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141,161.15139,616,334.564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1,629,894.52319,905,896.89147.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85.18增加2.2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3852.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3852.63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2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9871,586,2940未知
DonghuaFruitIndustryCo.,Ltd.境外法人17.2358,779,4590
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2548,608,5400
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4342,418,3600
ChinaPingan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境外法人11.5539,401,9610
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2521,327,6800
曲浩境内自然人5.8620,000,0000
烟台兴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4.3614,880,0000
万丽莉境内自然人0.12413,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093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DonghuaFruitIndustryCo.,Ltd.、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ChinaPingan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与H股股东HonganInternation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弘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王萌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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