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605188)_公司公告_国光连锁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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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及投资类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障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已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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