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确成股份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凯”)为公司关联方。
2020年-2022年期间,公司向益凯销售商品二氧化硅,因未及时识别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现补充确认该部分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交易时间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2020年度 |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硅(白炭黑) | 15.93 |
2021年度 |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硅(白炭黑) | 30.13 |
2022年度 |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硅(白炭黑) | 2,158.63 |
合计 | 2,204.69 |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与益凯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二氧化硅。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09-30注册资本:27,62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定代表人:闫志港经营范围: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经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益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2年末 /2022 年度(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196,391.45 |
净资产 | 30,627.65 |
营业收入 | 53,302.62 |
净利润 | 234.71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益凯董事兼总经理王正系公司现任董事王梦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为关联方,据此,益凯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益凯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公司与关联方的合
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该议案相关的交易背景,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将督促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补充确认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补充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充确
认的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加强对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