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该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前述文件,将预案文件名称由“《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调整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同时对《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中 “公开发行”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现将公司就本次可转债预案涉及的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发行规模 | 根据全面实施注册制相关要求,修订为“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五)债券利率 | 修订补充“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 |
相应调整” |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根据全面实施注册制相关要求,修订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二)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 根据全面实施注册制相关要求,修订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
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