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605183)_公司公告_确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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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对确成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孔林杰。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确成股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确成股份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2022年1月1日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2022 年1月1日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专户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等文件,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文件、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对前期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超过董事会相关投资决议期限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确成股份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7万吨水玻璃、7.5万吨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确成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确成股份2022年1月1日以来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所涉及的业务即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关联交易为向董监高支付薪酬,为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无其他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确成股份2022年1月1日以来关联交易的对外担保制度、

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所涉及的业务即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确成股份2022年1月1日以来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所涉及的业务即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核查意见: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确成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公司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经营状况,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确成股份2022年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提请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确成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确成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与确成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确成股份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冷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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