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605183)_公司公告_确成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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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0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起通过公司公告栏张榜发布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张榜方式予以公示;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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