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605168)_公司公告_三人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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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5168证券简称:三人行公告编号:2025-023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72元(含税)

?相关日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5/5/232025/5/262025/5/26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0,816,9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788,229.92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5/5/232025/5/262025/5/26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泰安市众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俊冬、崔蕾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本次利润分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待上述股东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

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持股期限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实际税负公司本次股息红利对应税款(元)
1个月以内(含1个月)全额计入20%0.144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50%计入10%0.072
超过1年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4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48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关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秘办联系电话:010-57648016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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