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2024年度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及下限:公司半年度/第三季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经董事会评估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半年度/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00,328.98元,与2023年相比出现亏损。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400,4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2,751.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2,402,751.0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计划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下述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1、半年度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上半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半年度内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第三季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董事会应当在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