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605116)_公司公告_奥锐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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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5-038债券代码:111021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大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0,413,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9.146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志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航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芳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409,50099.99891,2000.00032,3000.000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406,50099.99791,1000.00035,4000.001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406,50099.99793,8000.00112,7000.00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409,10099.99871,2000.00032,7000.001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320,399,20099.99561,4000.000412,4000.004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374,00099.987823,6000.007315,4000.0049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0,374,00099.987823,6000.007315,4000.004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序号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008,90099.77081,4000.023212,4000.2060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5,983,70099.352423,6000.391815,4000.2558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6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蒋丽敏、张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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