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IPO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2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
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永祥
施 平刘绍荣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