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605099)_公司公告_共创草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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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强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金桂先生、李兰英女士、姜世毅先生、赵春贵先生、陈国庆先生、韩志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辉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姜世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永祥、施平、刘绍荣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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