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名变更为83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8.50万股变更为216.20万股,预留部分由35.00万股变更为47.30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