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605099)_公司公告_共创草坪: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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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15

605099证券简称:共创草坪公告编号:

2021-00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21年1月14日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22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5.1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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