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_公司公告_迎丰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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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益丰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益丰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益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工作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敬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敬梅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陈敬梅,女,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14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任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融资助理、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部产品经理、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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