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2月9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11月29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推荐丁长云先生、梁永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