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_公司公告_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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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2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在杭州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6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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