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85.36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拟增加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1,265.00万元,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505.00万元。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预计2021年度发生额(万元) | ||
调整前 | 增加金额 | 调整后 | ||
租入资产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250.00 | 500.00 |
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240.00 | 0.00 | 240.00 | |
小计 | 490.00 | 250.00 | 740.00 | |
购买产品、商品 |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700.00 | 250.00 | 950.00 |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 700.00 | 250.00 | 950.00 | |
小计 | 1,400.00 | 500.00 | 1,900.00 | |
销售产品、商品 | 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 150.00 | 410.00 | 560.00 |
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0.00 | 50.00 | 250.00 |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5.00 | 5.00 | |
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0.00 | 50.00 | 50.00 | |
小计 | 350.00 | 515.00 | 865.00 | |
合计 | 2,240.00 | 1,265.00 | 3,505.00 |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注册资本:5,000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经营范围:印染机械设备研发、制造;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的研发;电脑绣花;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辅料、床上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万里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紧固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轴承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
注册资本:158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卡欣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七)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金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君
注册资本:81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雍金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妹周雅平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雍金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办公需要等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