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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3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在杭州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6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益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王益丰先生简历

王益丰,男,198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级)。201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红绿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人资课课长,浙江王家风范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现任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王益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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