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_公司公告_迎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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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7月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7月1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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