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9,1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826
? 委托理财期限: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无固定期
限、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826产品期限为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2月3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2021年5月1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收益金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公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 | 15,000 | 2021年5月11日 | 注 | 是 | 注 | 自有资金 |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 | 公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6,000 | - |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无固定期限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 | - | 否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单位结构性存款210826 | 3,100 | 1.0%或3.0% |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81天 | 保本浮动型 | - | - | - | 否 |
产品名称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认购金额 | 6,000万元 |
存款币种 | 人民币 |
赎回金额 |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元。 |
起息日 | 2021年6月8日 |
到期日 | 无固定期限 |
流动性安排 | 无 |
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 销售手续费0.30%/年;托管费0.05%/年;固定管理费0.10%/年 |
产品名称 | 单位结构性存款210826 |
认购金额 | 3,100万元 |
存款币种 | 人民币 |
本金及利息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由宁波银行承诺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本金,浮动利率根据外汇市场发布并由彭博公布的美元兑日元即期价格确定。如届时约定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计算。 |
收益率确定方式 | 如观察期间,如果观察价格曾触碰或突破(期初价格-2.17,期初价格+2.17)的区间,该产品的收益率为(高收益)3.0%(年利率);如果观察价格始终位于(期初价格-2.17,期初价格+2.17)的区间,则该产品的收益率为(保底收益)1%(年利率)。 |
挂钩标的 | 观察价格:观察期间内彭博页面“JPY CURNCY QR”公布的美元兑日元实时即期价格,如果届时约定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宁波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
观察期间:北京时间起息日10时至到期日14时整个时间段。 | |
存款期限 | 181天 |
存续期间 | 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
认购日期 | 2021年6月8日 |
起息日 | 2021年6月8日 |
到期日 | 2021年12月6日 |
收益计算基础 | 实际存款天数/365 |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为上市银行,中信银行(证券代码:601998)、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主营业务稳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的选择标准,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93,190.78 | 161,050.89 |
负债总额 | 84,039.36 | 87,039.24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151.42 | 74,011.64 |
项目 | 2021年一季度 | 202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90 | 12,252.15 |
(二)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 类型 | 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31,650.00 | 25,650.00 | 17.37 | 6,000.00 |
2 | 结构性存款 | 28,340.00 | 18,000.00 | 130.14 | 10,340.00 |
合计 | 59,990.00 | 43,650.00 | 147.51 | 16,34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7,5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3.64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83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16,34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3,660.00 |
总理财额度 | 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