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0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 24
议案八: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 2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 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特别提醒: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配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26日下午14:00签到时间:12:30-13: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浙宇大厦21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双利
一、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 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 审议、表决
1、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宣布会议结束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合理有序地展开,推动公司持续高速发展。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度,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战的双重不利影响情况下,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加大,全球经济下行,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多困扰。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克服重重困难,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深化内部管理,完成了公司首发上市,保证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受疫情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6.0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9.18万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IPO获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首发通过,并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此次成功上市,为公司奠定扎实基础,赢得新的发展空间。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共审议议案11项,股东大会1次,共审议议案8项,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经营计划、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满足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地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2021年度公司重点经营计划
1、统筹布局产能规划,加快产能布局推动制造升级
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满足客户多样性、定制化的需要。在保证现有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努力推进年产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新标杆,为柯桥区印染产业进化升级注入新活力。
2、持续实施技术强企,引领行业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将持续技术创新,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并重,公司将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引进,深入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积极研发和引进行业先进技术和产品,不断提升装备
的技术水平。同时重视自主创新,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开拓市场,逐步提高公司竞争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在现有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管理培训并适时从外部引进专业化、高水平管理人才,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凝聚力更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公司还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ERP等管理软件的应用水平,推动综合管理水平再上台阶。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治理架构,实施健全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推进公司持续快速稳步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4、严格遵守披露要求,保证信息披露合规
2021年1月29日,公司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并积极推进会议各项决议。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6日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顺华先生、马知方先生、鲍航先生,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础情况如下:
1、陈顺华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国家房地产注册评估师,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浙江广播电视学校财务科长,浙江广电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绿城中国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坤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坤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坤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顺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曜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垠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西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鼎太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坤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顺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马知方先生,194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武义棉纺厂技术员,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公司技术员,浙江金华印染厂厂长,浙江云山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鲍航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厦门大学EMBA。曾任杭州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杭州大希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拼食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道格勒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推进董事会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股东大会 |
陈顺华 | 3 | - | - | 2 | - | 1 |
马知方 | 3 | - | - | 2 | - | 1 |
鲍航 | 3 | - | - | 2 | - | 1 |
况、财务运行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分析,充分了解了公司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我们审查了涉及相关交易的背景及定价依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履行《公司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董事的各项权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2021年度,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内部控制流程的梳理、信息披露的质量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履行工作,在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阅。
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
2021年5月2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行使监督权,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6项议案,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通过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年2月8日 | 1. 审议《关于<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年7月30日 | 1. 审议《关于<2020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
理人员工作勤勉,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运作,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未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地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26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司结合2020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49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79,660,526.28 | 903,827,046.08 | -1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642,486.00 | 113,981,934.56 | -2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191,785.03 | 92,242,039.13 | -13.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21,459.74 | 137,758,652.65 | -11.06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0,116,448.11 | 659,473,962.11 | 12.23 |
总资产 | 1,610,508,896.80 | 1,315,530,050.57 | 22.4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2 | -31.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2 | -31.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6 | -15.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2 | 18.92 | 减少7.4个百分点 |
二、 主要财务状况介绍
1、 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流动资产 | 248,232,180.72 | 15.41 | 400,291,333.59 | 30.43 |
非流动资产 | 1,362,276,716.08 | 84.59 | 915,238,716.98 | 69.57 |
资产总计 | 1,610,508,896.80 | 100.00 | 1,315,530,050.57 | 100.00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流动负债 | 630,671,708.29 | 39.16 | 469,812,866.32 | 35.71 |
非流动负债 | 239,720,740.40 | 14.88 | 186,243,222.14 | 14.16 |
负债合计 | 870,392,448.69 | 54.04 | 656,056,088.46 | 49.87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1,422,938.56 | 31,410,361.03 | -31.80 |
管理费用 | 27,282,974.81 | 34,375,334.25 | -20.63 |
研发费用 | 31,710,911.81 | 36,505,788.69 | -13.13 |
财务费用 | 9,259,976.67 | 9,123,580.56 | 1.49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21,459.74 | 137,758,652.65 | -11.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333,179.13 | -343,014,531.5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6 | 15.31 | 减少3.85个百分点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041,226.68 | 210,584,728.68 | -29.23 |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综合考虑到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客户家数 | 511家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2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天健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向晓三 | 2005年 | 2001年 | 2005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了王力安防、仙琚制药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向晓三 | 2005年 | 2001年 | 2005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了王力安防、仙琚制药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陈红兰 | 2013年 | 2011年 | 2013年 | 2016年 | 近三年签署了仙琚制药、司太立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孙涛 | 2009年 | 2006年 | 2009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了淮河能源、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东山精密、广大特材、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四)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议案七: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议案八: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6日